2014年12月05日 国知局: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导向更明确特点更突出


12月2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近日作出《关于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本届中国专利奖评审根据修订后的《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组织实施,与往届相比,更加明确了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强调的“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的导向,并突出了一些新的特点。

与上届相比,本届中国专利奖最大的变化是突出强调对专利保护运用和专利质量的评价。在专利奖评奖评价指标及权重设置上,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占比为35%,专利质量占比为25%,技术先进性占比为25%,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占比为15%;不同指标分由不同专业组评审,由此,更加凸显评奖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客观的特点。同时,本届专利奖的另一个变化是根据我国专利事业发展的实际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形势,增加了获奖数量。在授予中国专利金奖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5项数量上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本届专利奖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408项,比上届多72项,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64项,比上届多11项。

据介绍,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地方知识产权局、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推荐,由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授予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中国专利优秀奖和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决定授予8家单位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授予20家单位中国专利奖优秀组织奖。

同时,《关于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提出,对荣获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应将其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转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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