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种子竞争状况分析

随着国内种子市场发展演变,经营主体向多元化发展,大型股份制种业公司、民营企业、农业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种类型公司不断涌现。为了保护民族种业,中国对外资进入还采取限制措施,规定外资投资股份比例不准超过50%,即不能控股。外资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玉米和蔬菜种子的竞争,尚未大规模参与水稻种子市场。种子公司数量的增加和多元化发展,给一些种子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竞争也日趋激烈。2001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对种子行业各参与主体做了明文规定,要求种子公司重新进行登记注册,有效区域在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有效区域全国经营的,注册资本必须在3000万元以上;规定虽然淘汰大批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的种业企业,涌现了一些较具规模的大型种子公司。但根据统计分析,目前国内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种子公司还不到100家,还没有一家种子公司的市场份额能达到全国市场份额的5%,没有净资产超过10亿元或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公司。部分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人才流动性大,设备、场所等条件也匮乏,缺少科研支撑条件,资金周转紧张,在竞争日益激烈市场条件下,难以进一步发展壮大,随着各有特色的小企业数量的增加,品种数量增多,每家都占领一定份额的小规模市场。我国的种子企业虽然数量多,但是经营规模很小。因此,我国种子企业规模小,行业集中度相对低,与国外种子产业的高度集中还有很大差距,普遍缺乏国际市场竞争力。这是我国种子产业体制和生态条件的复杂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造成的。我们在新品种选育和种子产业化方面都显得滞后。美国先锋种子公司一家的销售收入就远远超过中国所有种子公司的销售收入之和,这个差距是较大的。这些公司集品种选育、生产、加工、销售、技术服务于一体,尤其在转基因育种方面,走在世界前列,还有许多专利,资金也雄厚,运行机制灵活,销售经验丰富。因此,我国要通过多方措施,迅速提高我国种子产业的竞争力,培养一批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种子企业,以改变目前产业现状,维护我国种子行业和农业的安全。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农业部也相继出台了《农作物种子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新规定的出台,将加快行业的兼并重组,提高企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会减少企业的数量。 (冷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