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改革农业补贴方式 增量重点投向新型经营主体
发表日期:2014-11-30 12:28AM 阅览次数:
新华网哈尔滨11月29日电(记者管建涛)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鼓励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积极创新农业补贴方式,规定各类农业补贴增量部分重点投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大户,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意见指出,要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支持保险机构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保费补贴。
意见还允许财政涉农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可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土地整理、高产创建、农机装备、育秧大棚等投资项目,也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