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候选名单公示

农机安〔2014〕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完成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促进平安中国建设,根据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关于调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14〕1号),在县级申报、省级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2014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候选名单(见附件1、2),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11月29日至12月5日止。在公示期间,凡对公示的示范县(区、市)、示范岗位标兵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二司反映。

联系电话:010-59193363 64464002 传真:010-59193341 64464005

电子邮箱:njhsajc@agri.gov.cn jges@chinasafety.gov.cn

附件:1.2014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候选名单

2.2014年全国“平安农机”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候选名单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安监总局监管二司

2014年11月28日

附件1:2014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候选名单.doc

附件2:2014年全国“平安农机”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候选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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