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政协建议 福建每年3.5亿元扶持设施农业

本报讯(记者肖飞)“调研建议观念新、针对性强、推动有力,调研形成的意见建议被吸收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成效十分显著。”日前,福建省副省长陈荣凯主持召开的省政协提案办理“三结合”座谈会上,对《大力推进我省设施农业发展的建议》重点提案督办调研成果给予高度评价。

设施农业集现代生物技术、农业工程和农用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于一体,对于人多地少、土地资源严重短缺的福建实现耕地资源利益最大化、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特色省、农业高效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起,福建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把设施农业钢架大棚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设施农业得到较快发展,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增长点,对于缓解该省“菜篮子”产品供应不均衡,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设施农业属于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产业。如何推进设施农业发展成为福建省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张立先委员在今年省政协全会上提出了《大力推进我省设施农业发展的建议》,被确定为重点提案,由副省长陈荣凯和省政协副主席郭振家督办。4月,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召开设施农业发展情况通报会;随后,组成调研组到福州、漳州等地实地调研。调研组了解到,规模不大、投入不足、标准不高、流通不畅、创新不强等是制约当前福建省设施农业向较高层次发展的主要原因。

“要在‘一区两园’和产业优势区域,支持建设一批高标准设施农业示范基地,示范、推广高效种养新模式和设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装备。”调研组还建议,要设立标准化设施渔业产业区,加快设施林业示范基地建设。

调研组提出,要围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对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在政策、资金、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扶持和补助,加快提高设施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推动科技创新,重点抓好种业创新,加强先进适用装备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业产品网络经销体系。

加大资金、金融支持是设施农业的重要保障。“到2015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设施农业专项发展资金,用于设施农业建设、科技、创新、生产、规划。”调研组呼吁,要强化对设施农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支持,强化保险保障。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等各承办单位十分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在充分吸纳提案和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推进设施农业发展提出意见建议。省政府在起草《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过程中,充分吸收了调研组提出的建议。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到2015年,每年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3.5亿元,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设施农业建设。日前,福建省委召开九届九次会议专题研究现代农业发展问题,讨论通过《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案督办调研成果在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有关部门要切实运用好督办调研成果,加快出台配套的实施意见,将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陈荣凯在省政协提案办理座谈会上进一步强调。

“下一阶段,我们将认真把政协建议进一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推进设施农业的发展作为当前现代农业的主要抓手。”省农业厅等单位表示,将加大设施农业、政策措施的普及宣传,采取各种形式,让全省农业系统全面深入地了解设施农业政策,进而把政策的“阳光”普照到农村、农户中。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