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1.4亿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为促进河南农业生产经营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2014年省财政整合涉农资金1.4亿元,统筹用于支持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专业大户及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生产基地和市场营销能力建设、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户成员培训、购买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等。其中,今年以来,河南从补助资金中安排700万元,支持郑州、新乡、信阳、济源市和兰考县试点农村土地流转县乡交易平台、管理网络建设,保障土地流转双方权益。

据介绍,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由以往“市县申报、省级立项”改为“省级切块下达资金、市县立项、省级备案”,由市县按照要求自行制定项目申报指南,择优选择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的优秀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扶持。

在资金使用方式上,省财政按照因素法切块下达各地,并鼓励各地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项目建设。(来源:河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