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西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点进行登记备案的通知

晋农种发(品)[2014]第32号

关于对山西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点

进行登记备案的通知

各市种子站、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进一步规范农作物品种试验程序,完善我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体系,探索建立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资格认证制度,提高品种审定的公正性、科学性,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点进行登记备案。

一、 具备相应条件、有能力承担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的单位均可申请登记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事业单位,如县级种子站、良种场,国有或民办科研机构,农业科技企业、种业公司等。

2. 具有一定规模的品种试验用地(自有或租用均可)。

3. 有一名以上品种试验专业技术人员。

4. 有品种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农机具。

二、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点登记备案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申请单位填写《山西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点申请表》,单位负责人及试验技术人员进行承诺签名,加盖公章后,报试验地所在市级种子站。

2.市级种子站对申请单位的试验条件进行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省种子总站品种科(030006 太原市高新区创业街35号)。

3. 省种子总站对申请单位进行汇总,登记备案。

三、经过登记备案的试验点,将在山西种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取得承担我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资格。从2015年起,山西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将选择在经过登记备案的试验点进行,未经登记备案的试验点不得承担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任务。

四、按照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申请审定前要完成同一生态类型区2年以上、多点的品种比较试验。品种比较试验应委托经过登记备案的试验点进行。

五、经过登记备案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点,在品种试验过程中,要严守公正公平原则,接受公众监督。如发现在试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其品种试验资格将被取消并公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申请试验点登记备案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0日。

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

2014年11月7日
山西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点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负责人


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试验地情况

详细地址



土地性质


面 积


海拔高度


活动积温


水利条件


地力水平


可种植作物


试验技术人员(承试人员)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电话

电子邮件






















申请单位承诺

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品种试验规范进行试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品种选育单位和社会公众监督,在品种试验过程中保守商业秘密,不对外提供或随意扩散试验种子,不弄虚作假,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名: 承试人员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试验地所属市级种子站审核意见




审核人员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主要农作品种试验点登记备案的通知.doc

(沛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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