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县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14-11-20 03:02AM 阅览次数:
一、实施范围及规模
小麦、玉米良种补贴在全县实行全覆盖。
二、补贴对象、标准及方式
(一)补贴对象。
小麦、玉米补贴对象为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
(二)补贴标准
小麦、玉米10元/亩。
(三)补贴方式
小麦、玉米全部实行直接发放补贴资金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给农民。各镇、街办(管委会)及农业部门要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能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三、抓好重点环节管理
(一)公开推介优良品种
县农林局依据《西安市农业委员会关于2014年秋播小麦油菜品种区域布局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高陵县生产实际,制定出高陵县农作物品种区域布局指导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推介优良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未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二)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良种补贴资金实行公开推介良种、落实种植面积,农民自愿购种。街、镇(管委会)财政所直接向补贴对象兑付补贴资金,要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给农民。
(三)严格落实种植面积。
由村委会登记、核实辖区内农户种植面积和品种,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0前由镇、街办(管委会)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县种子管理站,含电子版。县种子管理站再上报至市级农业、财政部门汇总审核。
(四)按时上报方案和总结。
将实施方案于2014年11月15日前上报市农委、市财局备案;11月底前将工作总结,以农、财两部门正式文件上报市农委、市财局。
(五)健全良种补贴档案
县农林局(种子管理站)要加强良种补贴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农林局有区域图、镇、街办(管委会)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镇、街(管委会)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镇街农技站和县种子管理站保管,清册一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项目公示。补贴对象是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补贴对象是企业的,要在县级以上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县良种补贴办公室对公示情况进行拍照、并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029-86919078),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县财政局要安排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三)强化监督检查。市农委、市财政局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县农林局、财政局要认真核实项目面积落实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了解种子质量、价格等有关情况,及时掌握、解决、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对承担繁种任务的企业,要跟踪任务落实情况,指导建立生产档案,包括品种名称、生产数量、产品质量等。
(四)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县种子管理站要会同县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保证种子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五)加强政策宣传。县种子管理站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作物良种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开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为高陵县农业生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高陵县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计划表
附件:
2014年高陵县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计划表
单位:亩、元、万元
县区
镇、街办
(管委会) (柏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