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总结的通知

农机管〔201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请你单位对今年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并填写《水稻生产机械化情况统计表》(附件)。

总结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1、今年水稻生产机械化目标及完成情况(包括与上年对比情况、呈现的发展趋势和特点);2、今年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措施、机具配备及应用、技术模式完善总结、服务组织培育等情况);3、取得的主要成效(包括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4、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有关建议和明年工作目标等。

水稻种植面积在500万亩以下的省份可只提供《水稻生产机械化情况统计表》。请各省(区、市)于11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司生产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联系人:李庆东;电话:010-59192814;E-mail:njhsglc@agri.gov.cn。

附件:2014年水稻生产机械化情况统计表

农机管[2014]33号附件.doc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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