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买农机领补贴却被农机站吃回扣

丁女士将苏家屯天富成农机站告上法院,要回了开发票被索要的钱,如今她想替更多农民讨回公道。

丁女士如今要帮更多人讨回开发票被要的钱款

2013年,丁女士的男朋友王先生在苏家屯天富成农机供应站买了一辆拖拉机,花费4300元。今年6月,王先生接到销售商的通知,称可以领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了,但是要再交400元才能开发票。交钱后,王先生拿到了4800元的发票,并领到了1350元补贴。随后,丁女士到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经销商连退带赔付给丁女士500元。

昨日,丁女士说:“还有很多农民都是交钱才开出发票,我想替他们把钱要回来。”昨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致电天富成农机供应站销售商王东,他称事情法院已受理,没有回答其他的问题便挂断了电话。

想开发票领补贴 农机站说先交400元

丁女士今年46岁,她和男朋友王先生都是苏家屯区大沟乡宁官村人。2013年11月,王先生在苏家屯天富成农机供应站购买了一辆安农牌手扶拖拉机,以及一台旋耕机,分别花费4300元和1000元。“当时2013年的补贴已经结束了,销售商告诉我们可以申请明年的补贴,到时再给我们开发票。”付款后,王先生只拿到了一张“发货票”,上面记载了消费金额。

今年6月,王先生接到销售商的通知,称可以领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了,但是需要交400元才能开发票。“他交了400元,结果销售商给他开了一张4800元的发票。我问过销售商原因,他们说‘就当我们给你便宜100元。’”丁女士说,还有很多买了农机的农民,开发票时也额外交了钱。“销售商说你们补贴1000多元,就算交了钱,还能剩几百元钱呢!”

领到商家退款 她想帮更多人讨说法

拿着发票,丁女士在苏家屯农机管理总站领到了补贴,共1350元。她觉得交钱发开票不合理,于是到苏家屯法院起诉。昨日,丁女士出示的法院调解书上写着,双方已达成协议,销售商返还400元,另赔偿交通费100元。

丁女士说她已经拿到了退款,“但是他们(销售商)一年能卖1000多台农机,卖了几年了,那么多农民都交钱了,这得多少钱啊?我想帮他们把钱要回来。”昨日,丁女士出示的一份“授权委托书”写着包括她男朋友在内的8个人的名字和电话,这些人都委托丁女士把多交的钱要回来。“这是我认识的,还有那么多我不认识的呢!”

昨日,记者拨通了其中一位委托人王先生的电话,他说他在2012年花6950元买了一辆拖拉机,当年销售商没有开发票,今年交了400元后,给他开了一张5000元的发票,“他(销售商)说开多少钱的发票都给你补一样的钱,不影响。”另一位委托人称,开发票时交了300元。

农机站人员爆料 开发票交钱是“潜规则”

昨日,苏家屯农机管理总站农机补贴办公室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说,农机补贴有一定的范围,并不是所有农机都有补贴。如果农民购买的农机在补贴范围内,就可以拿着发票领取当年的补贴。但是每年的补贴款有一定限额,如果补贴款已经拨完,后来购买的人就无法享受补贴了。“这是定额补贴,不管农民购买机器花了多少钱,补贴的额度都是一样的。”该工作人员说,她表示,每年领取拖拉机补贴的不到1000人。

在采访中,天富成农机供应站销售商王东表示,丁女士要求退款的问题法院已受理,供应站为免税企业,不存在偷税漏税问题。但是对于记者提出的关于开发票时交钱等问题,王先生并没有回答,而是以招待朋友没时间为由挂断了电话。

记者以购买者的身份咨询了沈阳另一家农机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实际上购买享受补贴的农机开发票时需要交钱是“潜规则”,“虽然没有拿到全部的补贴款,但是有总比没有好。”

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孙洪文律师分析说,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消费者在开发票的时候并不需要额外交钱,因为税费本应由商家承担。另外,如果其他农民委托丁女士到法院起诉,或者与商家协商调解,丁女士也有权接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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