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国林业发展报告》正式出版发行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1月15日讯由国家林业局主持编写的第十五部林业白皮书——《2014中国林业发展报告》已正式出版发行。《报告》在结构上有所创新,详细介绍了新时期林业形势的变化、林业发展的战略思路及重大决策,并以大量丰富、翔实的信息,客观、全面地描述和评价了2013年我国林业的改革与发展实践。《报告》内容包含10个部分:①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②生态建设;③产业发展;④生态文化;⑤改革、政策与法制;⑥林业投资;⑦支撑与保障;⑧区域林业;⑨国际合作与交流;⑩林产品市场。《报告》附有历年全国和2013年各省(区、市)营造林、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森工生产、林业投资、主要林产品进出口、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情况及主要林产品生产、消费和贸易等方面的图表。
报告《摘要》
2013年,林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建设生态林业和发展民生林业为大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与保护,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各项林业事业全面发展,为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造林绿化再创新高,森林抚育力度加大
2013年,造林规模达到自2008年实施扩大内需政策以来的历史新高。全年共完成荒山荒地造林面积610.01万公顷,比2012年增长9.01%,在全部造林面积中,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分别占17.34%、20.22%、61.45%、0.41%和0.58%。全国共有5.3亿人次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植树25.2亿株。2013年,森林抚育力度加大。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资金增加1.25亿元,抚育任务增加8.32万公顷,全国完成森林抚育(含低产低效林改造)860.55万公顷,其中,低产低效林改造75.83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面积784.72万公顷,分别比2012年增长2.82%、7.18%和2.42%。
2.防沙治沙工作迈上新台阶,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
2013年,颁布实施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11~2020年)》,12个防治任务较重的省级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十二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新增张家口市等7个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在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下,在7个省(自治区)的30个县启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全年完成造林35.6万公顷,治理区林草植被盖度比工程实施前平均提高15个百分点,开展沙区生态资源保护和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试点。湿地保护更受重视,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湿地保护部门规章《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3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2.5亿元,项目122个,分别比2012年增长25%和34.07%。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国200多种濒危野生动物和8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获得了有效保护,绝大多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实现了稳中有升,各省根据省内保护实施方案,开展极小种群保护工作,继续推动第二次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开展野生植物资源的外业调查。林业系统新建自然保护区13处,新增3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深入推进,生态效益提升
2013年,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256.90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42.11%,其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分别为46.03万公顷、62.89万公顷、62.62万公顷和85.36万公顷,分别占全部造林面积的7.55%、10.31%、10.26%和13.99%。林业系统保护区总数2163处,比2012年增加13处,总面积1.24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2.96%。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25处,面积达到7873.65万公顷。新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31处,新增湿地保护面积30万公顷,新指定5处国际重要湿地,我国国际重要湿地总数达46个。全国湿地总面积5360.26万公顷(不包括水稻田面积),湿地率5.58%。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面积分别占87.37%和12.63%。纳入保护体系的湿地面积2324.32万公顷,湿地保护率43.51%。湿地自然保护区577个,湿地公园总数达到727个,其中国家湿地公园429处。2013年继续对300个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加大治理力度,全年完成林业建设任务35.58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8.01万公顷,封山育林27.57万公顷。
4.林业产业发展稳定,产值、产量持续增长
2013年,林业产业保持快速增长。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4.73万亿元(按现价计算),比2012年增加7865亿元,增长19.93%。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19.09%、19.51%和24.18%。林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由2012年的34.85:52.97:12.18调整为34.60:52.79:12.61。分地区看,东部10省林业产业总产值比重较大,占全部林业产业总产值的50.71%;中部6省林业产业总产值为9505.44亿元。西部省份增长最快,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有所缩小。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的省份共有6个,分别为广东、山东、福建、江苏、浙江和广西。2013年,新造经济林面积123.37万公顷,比2012年增长12.05%。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达到1.48亿吨。大径竹材产量为18.77亿根,比2012年增长14.16%。年末实有花卉种植面积104.25万公顷;切花切叶182亿支;盆栽植物54亿盆;观赏苗木124亿株;草坪4.73亿平方米。
2013年,全国商品材总产量为8438.50万立方米,比2012年增长3.22%。锯材产量持续增长,产量为6297.60万立方米,比2012年增长13.10%。人造板产量保持增长,产量达到25559.91万立方米,比2012年增长14.43%。木竹地板产量恢复增长,产量为6.8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4.06%。2013年,全国木制家具总产量23646.35万件,比2012年减少1.05%。木浆产量882万吨,比2012年增长8.89%。2013年,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划定国家储备林35.3万公顷。2013年,全国涉林旅游和休闲的人数达到16.07亿人次,旅游收入达到4249.65亿元。
5.生态文化建设力度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加快
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2013年,国家林业局加大对生态文化场馆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完善场馆硬件设施,优化场馆空间布局,深挖生态文化内涵,积极发挥了弘扬生态文化的主阵地作用。各地整合森林、花卉等景观资源和生态文化资源,建设各种类型的文化主题公园,切实增强了生态文化的传播功能。各生态文化示范教育基地全面发掘和保护生态文化资源,继承和弘扬生态文化传统,充分发挥了窗口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
生态文化创作切实加强2013年,中国生态文化协会组建专家团队,历时 3年研究完成的《 21世纪主流文化与生态文明时代——中国生态文化体系研究》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并通过专家论证。中国绿色时报社等单位通过组织开展生态文化创作评选活动,产生了《家乡古银杏》等一大批集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人们喜闻乐见的优秀生态文化作品。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的《种子植物名称》和《湿地资源监测技术》荣获第四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奖。
生态文化传播力度进一步扩大2013年,国家林业局联合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等主流电视媒体共同策划“美丽中国 ·湿地行”等大型宣传活动,播发林业新闻及专题报道2000余条(集)。联合人民日报等中央主要报刊网络密集刊发领导署名文章和有关高端访谈,与新华社联合开展了“地球绿飘带”大型集成报道活动,中央主流媒体和网站共播发林业报道13000多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读本》等一批重点图书出版,发挥了林业图书在传播生态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中的独特作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主题展览等各种论坛、展览突出特色,凝聚共识,为广泛传播生态文化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生态文化队伍不断壮大2013年,依托高等院校资源实施了竹文化研究与传播人才培养项目,培养了国家特殊需求的博士人才,为推动生态文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切实加强中国林业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中国生态文化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建设,提高了专业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为推动生态文化繁荣提供了重要支撑。
6.林业改革又有新的突破,林业政策进一步完善
2013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全国除上海和西藏以外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确权面积27.05亿亩。全国累计发证面积达26.41亿亩,占已确权林地总面积的97.63%。发证户数9076.94万户,占涉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户数的60.53%。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林权抵押贷款面积7015.09万亩,贷款金额1166.00亿元。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森林保险,投保面积13.64亿亩,保险金额6571.84亿元,保费17.20亿元。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县级及以上的林权交易服务机构1380个,成立855个资产评估机构。全国累计流转集体林地2.19亿亩,占已确权林地的8.10%。全国共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1.57万个。2013年全国林下经济产值达4575.75亿元,参与农户5301.90万户。在国有林场改革方面, 2013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入了实质推进的阶段。改革试点涉及865个国有林场,18万职工,经营面积5859万亩。
2013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林业政策。一是在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国家出台了加强天保工程区森林抚育和公益林管护指导意见,提高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部分项目的补助标准,将基本口粮田建设补助标准南方由600元/亩提高到750元/亩、北方由400元/亩提高到500元/亩,补植补造补助标准由50元/亩提高到100元/亩。二是在林业规划方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和其他林业专项规划相继颁布实施,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增强。三是在资源保护方面,明确国家级公益林实行分级管理;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占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地;对采集、采挖树木和运输、经营采挖树木的管理作了新的规定。四是在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森林公安办案权限方面,明确森林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以其归属的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受理、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林业行政案件,森林公安机关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罚决定;规范了森林消防队伍的分类和建设标准。五是在产业发展方面,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公布首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认定了128家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升创新能力的意见》,提出了七方面要求;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人造板检疫管理的通知》,明确刨花板类、纤维板类、胶合板类、饰面人造板类不再实施植物检疫。六是中央财政支持林业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和林下经济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启动,3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取消或免征。
7.林业法制建设稳步推进,林业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
2013年,稳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制定工作,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第五批)》、《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5件部门规章。2013年,全国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26.90万起,与2012年相比,案件发生总量下降1.97%;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67万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82万人,收缴林木树木10.14万立方米、野生动物23.21万头(只),涉案金额5.3亿余元,与2012年相比,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立案数量下降9.44%。组织开展“天网行动”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办理林业行政许可事项167984件,行政复议案37件。2013年,国家林业局实施的审批项目共96项,其中,现有项目77项,已经取消和下放19项。
8.林业投资规模继续扩大,重点投向生态保护与资源恢复
2013年,全国林业建设新增到位资金3730.87亿元。与2012年相比,新到位资金增长了13.02%。其中,国家预算资金投入1726.34亿元,与2012年相比增长了10.92%,占当年到位资金的46.27%;国内贷款为385.57亿元,增长了17.41%,占当年到位林业建设资金的10.33%;发行债券筹集到林业建设资金0.02亿元;自筹资金1316.37亿元,增长了23.62%,占当年林业资金来源的35.28%;其他来源资金为251.93亿元,减少了20.38%,占全年林业各类建设资金的6.75%。2013年,全国林业实际利用外资8.05亿美元,与2012年相比增长了55.41%。林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外商直接投资(1175.86亿美元)的0.68%。2013年,林业投资实际完成3782.27亿元。按建设内容分,用于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投资为1870.58亿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49.46%;用于林木种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支撑与保障的投资为221.68亿元,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为1077.62亿元,用于林业民生工程的资金为186.84亿元,其他资金425.55亿元,在林业投资完成额中所占比重依次为5.86%、28.49%、4.94%和11.25%。
9.森林资源管理力度不断加强,动态监测及时跟进
2013年,全国共审核审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1.94万公项,占用征收林地面积13.91万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89.22亿元。对全国2012年林地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50个县(市、旗、区、团),现地抽查2012年以来占用征收林地项目699项,调查到期临时占用林地项目119项,查出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项目282项,毁林开垦13起,并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执行情况、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各地专员办共督查督办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786起,督查督办了一批舆论关注、百姓关心的重大案件。2013年,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工作加快推进,林地年度变更调查试点范围由311个县级单位扩大到970个县级单位。森林资源清查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年度发布,并探索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方法。
10.林业种苗建设稳步推进,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全面加强
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投资2亿元,投资规模与2012年持平。2013年,建设林木种苗工程项目118个,建设规模6362.66公顷。2013年,全国共采收林木种子2668万千克,其中全国采种基地共采收种子506万千克,占全国林木种子采收量的18.95%。全国良种基地共生产种子167万千克,生产穗条42亿条(根)。2013年,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建设明显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完成76个地(市)、县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建设任务。
2013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3929起,其中一般火灾2347起,较大火灾1582起,无重大、特大火灾发生。2013年发生的森林火灾中,已查明火源森林火灾3234起,占全部森林火灾的82.31%。人为因素是引发的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上坟烧纸、烧荒烧炭和野外吸烟引发的森林火灾分别是583起、1135起和206起,占已查明火源的森林火灾次数的18.03%、35.10%和6.37%。2013年,全国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3724公顷,因森林火灾伤亡55人。2013年,国家旅游局等3个单位成为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由19家增加到22家,森林防火组织领导力量得到加强。制定下发了《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截至 2013年年底,全国有防火任务的2532个县级单位中,2531个单位建设了专业或者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效明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有序推进
2013年,我国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223.05万公顷。2013年,全国完成防治面积766.83万公顷,累计防治作业面积1466.59万公顷次。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都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松材线虫病总体上得到控制,呈现发生面积、县级发生区和病死树数量“三下降”,安徽、福建等7省的13个县级疫点实现了3年无疫情;美国白蛾发生面积、县数呈现上升趋势,但基本实现了有虫不成灾;杨树蛀干害虫发生面积大幅度下降,整体危害明显减轻。2013年,全国共报告野生动物异常情况183起,死亡野生动物74种2327只(头),发生4起一般野生动物疫情,较大以上级别野生动物疫情零发生。完善了规章制度,发布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管理办法》,编制了《重点野生动物疫病和疫源物种名录》,审定通过了《陆生野生动物疫病危害性等级划分》等2项行业技术标准。加强了重点时节、重点区域监测防控,召开了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边境联防联控工作会议。
12.林业科技投入增加,林业教育成果丰富
2013年,新启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项目1项、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2项、高分重大专项项目一期1项、院所技术开发专项项目2项,预算经费1.58亿元;启动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计划(“948”计划)项目78项、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99项、林业软课题项目20项,总经费2.89亿元。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422个,经费4.3亿元;安排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20个,资金1200万元。2013年林业标准化项目经费和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经费投入2250万元,林业生态站、重点实验室、科技推广站和质检机构建设与运行经费合计为20222万元。
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和其他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林科专业输出博、硕士毕业生8760人,其中,林业学科博士、硕士毕业生5745人。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其他高等学校林科专业本科毕业生30030人,其中林科专业本科毕业生10808人。全国高等林业(生态)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和其他高等职业学院林科专业毕业生36190人,其中林科专业毕业生17469人。全国普通中等林业(园林)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林科专业毕业生80739人,其中林业类专业毕业生72335人。林业学科专业建设取得新进展。10名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教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个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教学团队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22门林业类专业课程列入第三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项目。
13.林业工作站建设加强,国有林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2013年,全国完成林业工作站基本建设投资79842万元,比2012年增长17.24%。其中,国家投资10425万元,比2012年减少30.53%;地方配套69417万元,比2012年增长30.73%。全国新建乡镇林业站321个,642个林业工作站新建了办公用房,855个站配备了通讯设备,684个站配备了机动交通工具,2135个站配备了计算机。全国林业工作站建立站办示范基地51万公顷,推广面积159万公顷,培训林农近790万人。在132个县(市、区)开展了林业重点工程区林业工作站建设重点县工作,为近1600个乡镇林业工作站配备了必要的设施设备;在全国选取129个乡镇林业工作站开展了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试点工作。
2013年,国有林场扶贫工作力度加大,中央财政投入扶贫资金3000万元,扶贫资金总量达3.5亿元,改善了28个省的847个国有贫困林场生产生活条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工作稳步推进,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任务落实到国有林场面积1916.1万亩,涉及2696个国有林场,补贴资金20.4亿元。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10110户,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13亿元;在国家下达的464.2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投资中,落实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投资31亿元。2013年,国有林场营业总收入159亿元,比2012增加7.36%;营业总成本186.4亿元,比2012增加12.02%。
14.林业信息化工作实现重要突破,互联网影响力日益提高
从横向看,林业信息化已跻身于中央部委领先行列。中国林业网1000多个子站上线,每天有100多个国家的100多万人次访问浏览,访问量突破10亿人次,每天有100多条信息被主流媒体采用,在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综合排名列70多个部委的第三名。从纵向看,林业信息化已从“数字化”迈入“智慧化”新阶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智慧林业发展指导意见》,颁布了《林业数据库设计总体规范》等首批20多项行业标准,筹建了国家和省区两级云计算平台,推进了智慧森林旅游等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建成了国家卫星林业遥感数据应用平台,等级保护顺利推进,建立了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举办了首届“美丽中国”征文大赛等重点网络生态文化活动。
15.区域林业发展各具特色,区域优势逐渐形成
东部地区该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10省(直辖市),该区经济实力雄厚,人口众多,林业发展的自然、经济基础较好,生态状况良好,林业产业较为发达,林业发展态势较好,集体林业占据主要地位,是我国重要的林产品生产基地,是我国重要的林业经济发展优势区域。区内森林覆盖率36.98%,人均林地面积仅为0.08公顷,为各区最低,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与有限的生态供给的矛盾仍然存在。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23992.56亿元,比2012年增长16.82%,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50.71%。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69 963元/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07倍。各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的6个省份中东部占了5个,分别是广东、山东、福建、江苏和浙江。区内生产锯材、人造板、竹木地板分别占全国的36.95%、58.46%和64.87%。区内生产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水果和干果产量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38.73%、41.06%和26.24%。该区系我国花卉产业的主要聚集优势区域。
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6省。该区域是我国主要的集体林区省份,林业产业较为发达,作为东部与西部的过渡地带,此区域的林业表现出较强的发展潜力。区内森林覆盖率36.45%。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9505.44亿元,比2012年增长24.72%,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20.09%。区内油茶林面积237.99万公顷,占全国的67.43%。木本油料和木本药材产品占全国总产量的70.96%和34.15%。木本油料和木本药材种植成为这一区域的特色和优势。中部地区用占全国18.05%的森林面积产出了占全国20%~30%的各类林产品。林业主要灾害在这一地区仍较为严重,区内森林火灾偏重发生;森林火灾发生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多,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任务依然艰巨。
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该区地域广阔,国土面积占全国总土地面积的七成,尽管森林资源总量大,但生态环境脆弱,林业经济总量较小,产业结构单一,林业建设与保护的任务艰巨。区内森林覆盖率18.03%。区内共完成造林面积317.99万公顷,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52.13%;区内以公有制经济造林为主体,其中重点工程造林总面积161.41万公顷,占该区总造林面积50.76%。区内的自然保护区个数和面积居各区之首。林产调料产品、木本药材、林产工业原料分别占全国的68.31%、49.22%和56.85%。该区是我国林副产品的主产区之一,林下经济发展颇具特色和竞争力。区内完成林业投资1651.99亿元,占全国总投资额的43.68%,比2012年增长了14.25%,其中国家投资占34.99%;西部地区仍是国家林业投资的重点区域。
东北地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土地面积约为国土面积的一成,但区域的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林业区位熵指数为0.99,林业专业化程度和林业产业集中度为各区最高。国有林区135个森工局有82个分布在该区,国有经济比重较高。区内森林覆盖率为40.84%,为四大区域中最高。该区森林食品占全国总产量的35.93%,是我国森林食品的主产区。2013年,区内完成林业投资360.93亿元,其中国家投资占70.22%,国家林业公共财政投资力度较大。区内林业系统在岗职工人数48.78万人,占全国的39.93%,居各区之首。该区的林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747元,尽管有小幅增加,但仍为各区最低。区内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均为各区域最低,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控制成效显著。
16.国际交流成果丰富,双边部门间合作加强
2013年,经济合作与交流取得多项成果。欧洲投资银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林业项目进展顺利,全球环境基金理事会赠款项目“中国森林可持续管理增强应对气候变化适应力项目”正式立项;对加蓬、刚果(布)、喀麦隆、柬埔寨4国1850万元的林业物资设备援助工作完成。2013年,双边部门间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南非共和国政府关于湿地与荒漠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多个文件。召开了中德林业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中俄林业工作组第七次会议等多个双边会议,确定了几十个合作项目与活动。积极开展“马尔代夫重大入侵害虫椰心叶甲综合防控”援助项目,执行对外培训项目12个。落实中非合作论坛中方承诺,增列肯尼亚、津巴布韦等6个非洲国家为援非林业项目备选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UNCCD)履约顺利开展,专项国合作与交流成果丰富。
17.林产品贸易市场景气回升,出口增幅大于进口增幅,重现贸易顺差;木材产品市场总供求小幅增长
2013年林产品出口644.55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9.82%,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2.92%;林产品进口640.88亿美元,比2012年增加3.45%,占全国商品进口额的3.29%。
2013年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为52247.42万立方米,比2012年增长5.57%。其中:国内商品材产量为8438.50万立方米,木质刨花板和纤维板折合木材(扣除与薪材供给的重复计算)13953.15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和烧柴产量为4550.67万立方米,进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24943.46万立方米,上年库存、超限额采伐等形式形成的木材供给为361.63万立方米。木质林产品进口中,原木进口4515.94万立方米,比2012年增长19.18%,锯材进口2404.30万立方米,比2012年增加16.32%。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进口量分别为15.47万立方米、22.62万立方米和58.68万立方米,与2012年相比,胶合板进口量减少了13.48%。纤维板和刨花板进口量分别增加了6.93%和8.52%;木家具进口7.08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18.79%;木浆进口1678.18万吨,比2012年增长2.45%;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进口297.12万吨,比2012年下降8.70%;废纸进口2923.68万吨,比2012年减少2.76%。2013年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为52247.42万立方米,比2012年增长5.57%。其中:工业与建筑用材消耗量为39985.05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扣除农民建房用材)和烧柴消耗量为3088.72万立方米,出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9173.65万立方米。木质林产品出口中,原木出口1.31万立方米,锯材(不包括特形材)出口45.82万立方米,比2012年下降4.50%。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出口量分别为1026.34万立方米、306.87万立方米和27.13万立方米,与2012年比,胶合板和刨花板出口量分别分别增长2.31%、9.66%和25.20%,纤维板出口量下降14.97%;木家具出口194.41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6.06%;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出口762.23万吨,比2012年增长18.28%。
2013年中国木材市场价格综合指数由1月的106.5%波动上升至12月的116.9%;木材进口价格综合指数由1月的113.4%波动上涨至12月的120.8%。
2013年非木质林产品出口162.34亿美元,比2012年增长11.50%,占林产品出口额的25.19%;进口228.80亿美元,比2012年下降6.67%,占林产品进口额的35.70%。2013年,美国、日本仍为主要的出口市场,进口市场则以美国、东南亚地区、加拿大为主,但进出口贸易的市场集中度略有下降。按市场份额,前5位出口贸易伙伴依次是美国22.23%、日本9.19%、中国香港6.53%、英国4.13%、马来西亚3.71%;前5位进口贸易伙伴分别为美国13.14%、泰国12.03%、印度尼西亚9.28%、加拿大8.05%、马来西亚7.02%。(经济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