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及以前会计年度的利润及所有者权益等报表项目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上述的规定,公司应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此外,2014年6月,中国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准则和于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201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4]7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改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项目(账面金额6870万元),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对其进行追溯调整。

3、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4]6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4、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4]8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5、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4]10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

6、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4]11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7、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4]16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8、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4]23号),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上述会计准则变更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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