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种业的误读

关于种业的误读 — 致新闻媒体

最近由于大北农海外窃种事件引发了国内财经、证券、金融等非主流媒体的关注与评论,国内媒体终于打破沉默,宣示正能量,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去年1212事件发生后,国内媒体几乎静音。但702事件将焦点从分公司层面上升到集团公司,影响范围扩大,相关媒体不能不关注事件对投资市场的潜在影响。市场经济的力量终归挡不住。国内媒体总算发出声音,对窃种行为予以谴责。

在媒体报道中,传达了许多不真实或完全错误的信息,照此下去,从专家口中传出的错误信息以讹传讹,将会误导舆论,打压非农资本对我国种业市场的投资积极性。所以,有必要予以澄清。

一、正确分析形势,提振投资信心

我最近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正确判断种业形势:消除误解 促进投资”,笔者根据统计数据对跨国公司在中国种业的地位和影响力尽可能做出客观描述,希望投资者树立对中国种业的信心。这篇文章刊在中国科学报和中国玉米博客。现在,有必要进一步澄清其他一些错误信息,希望不要再讹传。

在一些媒体中出现金色农华“依靠自身研发的新品种农华101……”的字样,这不是金色农华自主研发,而是从辽宁某个体育种者(小型育种公司)购买的品种权。如果金色农华投入巨资,培育出这么好的品种,表明该公司已经端正了育种方向和技术路线,奠定了继续创新的基础,获得了商业育种的基本能力,就不至于到美国去窃种。

媒体上还说,“除了‘农华101’以外,近两年并未推出令市场认可的新品种。”如媒体所报,中国企业的自主研发确实遇到了困难。海外媒体甚至说,自郑单958以后,再没有培育出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种。这种局面反映出国内玉米商业育种正处于瓶颈阶段,或处于突破前的沉闷状态。我们正在调整方向,从计划经济调整到商业育种方向,同时调整技术路线和种质基础。完成这个重大调整以后,中国企业将重新激发出创新积极性和活力。从2010年算起,全面完成这个过程至少需要10年时间。

如果从2002年南京会议和2003年的昆明会议开始,中国种业就调整育种方向和技术路线,现在应该进入大量出成果的时期。但遗憾的是内部利益集团的抵制和无谓争论,又给种业发展耽误了十年时间。今后几年,我们要坚持改革与创新,争取五年以后,改变玉米育种的被动局面,批量地产生出能够与跨国公司竞争的创新型优良杂交种。

现在,我国商业育种研发正在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调整方向、技术路线和种质基础,但遗憾的是品种审定制度依然是计划经济那一套行政管理措施,既没有回归科学,更没有回归市场经济。今后媒体和投资者都要关注品种审定制度的改革。

媒体上说,“对于莫云亲身犯险的行为,……从侧面证明材料创制的艰难性和材料对于育种的重要性。”这个议论完全不合乎逻辑。研究育种材料的限制因素不在于投资多少,也不是育种难度,而在于体制。退一步说,这个评论对于涉事公司正确估计形势和应对开庭审理很不利。莫云的冒险行为表明企业内部的信息沟通出了障碍,或许还有我们不知道的其他问题。但在这过程里,一定隐瞒了事件的真实情况和性质,导致企业高管层面判断失误。这说明当事企业内部需要整顿。

二、种业发展面临困局,但不是死局

新京报的文章题目很惊人,认为“中国种业品牌优势丧失”。敲警钟可以,但不要下结论。文章提到中国科研管理体制和种业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但不足以说明中国种业的品牌就已经丧失。中国多数科技人员有创新能力,曾经做出了很大成绩,我国种业总体上拥有相当多的科技资源和产业资源,但过于分散,缺少竞争力,面临着改革困局。媒体要通过调研和分析,帮助种业走出困局,而不要误导方向。

中国种业走出困局,须重新整合资源,这需要两个条件:强大的非农资本和种业的市场经济改革相结合。强大的非农资本抗风险能力较强,懂得市场经济,而传统种业恰恰缺少市场经济意识。非农资本改造种业市场才能突破体制障碍和市场瓶颈。所以,中国种业走出困局必然是强大的非农资本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才能培育强大的种子产业。媒体要通过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找到和消除产业发展的体制障碍,鼓励投资信心。

中国有一些不错的种业企业,例如隆平、垦丰、登海、敦煌、德农等,还有几家新兴的种业企业蓄势待发,这些企业的品牌优势依然健在,偷窃种子只是少数不良企业的个别人所为。优秀的品牌企业有一些自主创新能力,但还不够强,需要更多的研发投入,更要调整育种方向和技术路线。如果搞错了方向,技术路线必然失误,即使研发投入超过跨国公司,也不可能形成竞争力。这是当前中国企业需要花很大力气自我调整的改革与创新领域。媒体要调查研究和冷静分析,然后帮助企业走出改革困局。

有专家估计2013年我国种业市场价值750亿元,某“教授”估计800亿元,更有人估计超过1040亿元。这些估计过头了,可能把库存积压也算进来了。应该计算实际的商品价值,而不要把库存积压和泡沫成分也计算成市场价值。如果把林、果、蔬、花、药等全都涵盖进来,大约超过500亿元。所以,只有隆平高科对中国种业“市场规模达到550亿元”的估计比较靠谱。

产业发展和投资有内在逻辑性。虽然国内市场潜力很大,但目前种业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科技含量比较低,价值上不去。这是当前农村的实际生产力水平决定的。今后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越来越普遍,种业科技含量会逐渐提高。这是种业发展和投资潜力之所在。媒体报道要实事求是,无论好与不好,都不要宣传得过了头。如果市场已经近饱和(如800或1000亿),非农资本为什么还要向种业投资?而且进入种业以后的投资方向也需要正确引导,使投资结构趋于合理。

有媒体报道:“玉米和大豆一直处在风口浪尖,这与外国种子企业在国内逐渐占领市场以及牵涉转基因问题不无关系”。还说“这两种农作物种子的市场集中程度高,利润大,无论国际巨头还是国内企业都将其作为市场重点。”这个估计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而且混淆了概念。玉米和蔬菜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而大豆纯属误传。中国农民种植大豆全部是国产品种。大豆产业面临的困境是农产品贸易格局和市场机制对农业生产的综合影响造成的,与种业无关。无论从经济贸易还是粮食安全角度看,进口大豆都比进口其他农产品合算;从政策层面看,进口大豆乃不得已而为之,但并没有负面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也没有阻碍种业发展。

媒体估计,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经营范围主要是蔬菜、瓜果、花草种子等,其经营量约占我国这类种子需求量的50%。这个估计过头了,实际情况,按照种植面积计算,除甜菜外,外企品种只在个别蔬菜种类接近或达到50%的市场份额,整个蔬菜种子市场的80%以上仍然使用国产品种(见中国科学报2014年7月29日第8版)。美国农业部关于中国种业的2014年报也认同80%这个数字。

我国种业在技术、管理、人才和种质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这正是今后投资和发展潜力所在。我国引进跨国公司的洋品种有利于调整种植业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丰富百姓的菜篮子,提高商品品质,增强了我国种植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外贸出口,明显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同时给中国企业带来了作物育种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经营理念和种质资源,促进了中国种业的技术进步。

不知道哪个业内人士对记者说,“玉米的商业化程度最高,竞争最激烈。目前国内水稻和小麦种子可以做到自给,但是玉米的99%不可以。”这很可能是误传。

中国玉米生产90%以上使用杂交种;在边缘化地区农民对品种的抗逆性和品质有特殊需求,少量的生产面积仍使用传统的自由授粉品种,这部分农民使用自留种。在90%以上的杂交种市场,国产品种大约占85%以上。像这类常识性的错误不应该出自业内人士。如果国内需求99%都不能自给,投资者还有什么信心向种业投资?

三、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和惹事生非

媒体上把郑单958说成是第二代品种的代表,把农大108说成是第一代品种,这是历史虚无主义。郑单958至少是我国第六代杂交种,当然,比前几代品种越来越好是实情。但不可以抹杀历史上前几代品种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巨大贡献。这些贡献逐代累积,包括五十年代的农大号双交种,六十年代前苏联维尔双交种,七十年代的中单2号和黄417,八十年代的丹玉13,九十年代的掖单系列和农大108,直至2000年以后的郑单958。在这过程里,中国育种家培育了黄早四、丹340、掖478、郑58和昌7-2等一大批世界先进水平的优秀自交系。这一系列代表性品种和自交系一步一个脚印,都不可以抹杀。新闻媒体要防止中国历史上不断重演的后人抹杀前人历史的恶习。

媒体采访专家是必要的,但“专家”不都客观严谨,有些还深陷利益的漩涡。对他们说出来的话,要侧着耳朵听,边听边分析。对待有争议的事情,不要动不动就给不同意见贴上“谣言”的标签,意图置对手于死地。虽然整起对手来很有力度,但终归不解决争议。

有人把绿色和平组织在海南偷取转基因水稻样品与金色农华海外盗种事件相提并论,属于逻辑游戏中的偷换概念,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国内有没有发生国际盗种事件呢?有,但面对真正的国际盗种事件却连对方的把柄都没抓住。有些虽然不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但关系到自身利益。我们不但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要有保护自身利益的能力。

四、鼓励创新,提高商业育种能力建设

媒体关于金色农华海外窃种事件的报道都忽略了自主创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渲染创新难度,而忽视了中国拥有丰富的科技和产业资源,拥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但这些能力没有发挥出来,是体制原因造成的,也有传统文化的深层次原因。

中国已经积累了创新的条件和基础,但没有充分发挥作用,能力分散,资源整合难度大,自信心不足。只有改革体制,才能改变这种矛盾状况。媒体要宣传自主创新的重要性、可能性和提振信心。中国企业和科技人员都要有自信心,但不可盲目。改革管理体制,中国科研机构才能重新焕发出创新积极性和自信心。

有外行专家称:“育种材料是培育出好的商业品种的物质基础。但要从原始材料中选育出具有商业价值的品种一般都需要十多年的时间,需要大量经费且成功率低。”从这个议论得到启示,一个国家必须有公益性的前育种(Pre-breeding)研究,支持种业的商业育种能力建设。而我国科研管理体制错位,恰恰少了这一环节,企业无从获得育种所需要的种质资源和相关信息。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国家公益性研究机构要用前育种研究成果带动全国种业的育种创新能力建设,提高选育创新型自交系和杂交种的能力,同时培养商业育种人才。

(这位是很久以前写的文稿,不想再补充和修改了——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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