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农业龙头企业的研究

发展农村农业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的核心。龙头企业将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科技创新、融通资金、销售服务等功能整合在一起,是农业发展新阶段中带动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因此,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的核心,也是农业产业化研究的重大课题。

一、农村农业龙头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业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偏低,覆盖面较窄。广大农村虽然出现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并且这些龙头企业确实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各地的龙头企业往往从地方利益出发,各自为战,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体系,有的甚至还搞地区封锁,这就限制了自身的发展。同时,各地农业企业的规模有限,相互间的竞争力有限,无法形成重组兼并的浪潮,这对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的提高非常不利。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覆盖面较窄,目前只有50%左右的覆盖面,而发达国家中的美国、日本、荷兰等国则早已超过80%。就龙头企业方面来看,我国的龙头企业所占比重及整体实力也大大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水平。

2、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程度较低,经济效益较弱。我国各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程度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各地龙头企业之间往往各自为政,自求发展,出现各地区间龙头企业的重复设立,致使其规模和发展程度长时期处于较低的水平,很难有大幅度提高。对有限农业资源的争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龙头企业间的矛盾,引起了相互间的争夺,这给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带来一系列不利影响。由于农业产业化的程度较低,公司与农户间的协作还不密切,这就增加了成本支出,减少了利润。据测算价值1元的初级农产品,经加工处理后,在美国可增值3.7元,日本为2.2元,中国只有0.3元。较低的利润水平又会影响龙头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3、农业龙头企业的规模小,带动力不大。全国各地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虽然不少,但由于没有相对统一的管理,因而发展速度较慢,实力扩张有限,始终难以发展成规模巨大、实力雄厚的大型农业产业化企业集团。因此,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移的步伐较慢,所起的作用也不大。同时,一些地区龙头企业在当地所占的比重并不高,对所在地区其它企业的控制力较弱,使其发展受到影响,这种情况在中西部地区表现得更明显。

4、农业龙头企业的规划不一,资源浪费较多。各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政策和措施上都给予充分重视。但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各地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也有所不同。有些地区没有统一规划,任龙头企业自由发展,致使农业产业化的合作体系难以形成,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对资源利用的低效率反过来也会阻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和合作机制的形成。

5、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滞后, 管理人才匮乏。在大多数农村具有较高市场经营应对能力和市场管理拓展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者稀缺;一直有着高端追求、长期充满创业激情的企业管理者也为数不多。加之部分企业扩大再生产控制机制缺失、管理办法单一,使企业工作原动力、产品创造力和发展凝聚力较差,甚至部分困难企业表现出坐以待毙现象;反之,部分赢利企业却又坐享其成,一等二靠三要,生产发展止步不前。本土涉农企业经营管理者,要么多是家族企业,政府只能提供服务,不能在用人上有安排;要么是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限制了人才流动,愿干企业、能干企业、干成企业的人选走不到企业去,不愿干企业和干不成企业的人员却调整不开。就是合作社、协会或者股份制企业,也存在管理不规范、内部合作不愉快、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欠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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