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河北惠兴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有农机产品购置补贴的通知

农机产[2014]176号

有关省农机局(办):

日前,河北省农机局报告,自今年7月28日开始,来自河北、河南、山西、山东等省数十位农民,对河北省顺平县惠兴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兴公司)的4YZB-4型玉米收获机的质量问题进行投诉。投诉群众先后到惠兴公司、顺平县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农业厅反映问题,要求惠兴公司退货并给予赔偿,但惠兴公司缺乏应有诚意,问题始终未能解决,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据河北省农机局调查,惠兴公司将不符合补贴销售条件的4YZBH-4型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通过套贴其己列入省级支持推广目录产品(4YZB-4型)的铭牌销售,涉嫌套取补贴资金。9月24日,河北省农机局印发《关于暂停办理顺平县惠兴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4YZB-4型玉米收获机农机购置补贴手续的通知》,在河北省范围内暂停了4YZB-4型玉米收获机的补贴资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补贴机具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经查,惠兴公司4YZB-4型玉米收获机不在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内,但列入了有关省级推广目录,目前在河北和山西两省有补贴销售。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惠兴公司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重影响补贴政策严肃性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暂停办理惠兴公司所有农机产品购置补贴。

2.请河北、山西等相关省份农机局(办)进一步核查惠兴公司所有农机产品进入支持推广目录和补贴销售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我司。

3.请河北省农机局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督促惠兴公司妥善解决购机群众反映的问题,并认真开展补贴机具销售整改。

我司将视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惠兴公司补贴机具销售整改等情况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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