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农产品品牌化发展的制度体系
发表日期:2014-11-03 01:28AM 阅览次数:
首先,借鉴发达国家农产品品牌经验,创立中国品牌农业的思想体系、理论体系、制度体系。发达国家品牌化的基本经验是,科学规划品牌发展战略;制定国际化的品牌认证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品牌的创新与保护;加大政府扶持并完善社会服务体系等等。
其次,系统规划农产品品牌发展,谋划现代品牌农业的顶层设计。政府要按照“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对农产品品牌发展做出科学规划,指导农产品品牌分类和分层发展。按照我国资源优势和经济水平,农产品品牌布局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具有资源和经济双重优势的区域,这些地区有着优越的自然条件,其农产品种类繁多、特色鲜明、量大质优,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在全国都名列前茅。第二类是资源与经济发展水平都处于中等的地区,由于其优越的地理条件或悠久的人文特征,形成了农产品品牌发展的特色优势,推动了其农产品品牌较好的发展。第三类是资源较弱或经济较弱地区。这些地区农业资源相对匮乏,有些是自然资源和经济条件都不佳,这些地区的农产品品牌优势不足。因此,品牌发展要充分利用地区的自然资源优势,开发具有地区特色的农产品,引入资金,通过技术创新、扩大规模、推广品牌,提高农产品的附加价值,打造名、优、特农产品品牌。
第三,激活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市场动力,完善农业品牌培育保护机制。要加快引导各类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通过品牌注册、培育、拓展、保护等手段,创建自身品牌,保护知识产权,努力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新型农业。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搞好规划引导,发挥推动作用;企业要充分发挥创建培育和宣传推介的主体作用;行业协会要通过创新品牌产品推介方式,发挥桥梁作用。研究农业部门联合公共媒体共同培育品牌的合作机制。要积极发挥媒体的传播作用,深度挖掘产品的内在特性、融入特色文化风情,鼓励品牌的跨界发展。加强企业和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平台建设,培育农产品品牌展会,扩大品牌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四,探索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构建农业部门推进品牌建设的抓手。为进一步塑造传播良好的农产品品牌形象,探索建立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把农产品按照品种分类、影响层级分类,各级农业部门在科学调查的基础上,将最有影响力的品牌纳入目录定期发布,动态管理,以期完善、规范和强化对农产品品牌的推介、评选、推优等活动,鼓励农产品企业做好质量、做大品牌,强化政府公益服务。重点研究四项制度,一是农产品品牌征集制度,明确征集范围、征集对象和征集程序等。二是农产品品牌审核推荐制度,明确审核责任、审核政策、审核要求、审核内容等。三是农产品品牌评价制度,包括消费者评价、生产者评价和第三方评价,明确品牌产品产量、质量、无形资产、有形资产、科技创新水平等评价标准、内容等。四是品牌培育和保护制度,发布相关信息,引导扶持壮大品牌、保护品牌。
第五,创建我国农业公用品牌发展体系,打造代表国家现代农业水平的国家品牌。即便在今天科技参与越来越深入的趋势下,农产品的区域性、独占性、公共性特征依然十分明显,诸多的地理标志产品更显其独特;中国农业更有其在农耕文化、产品品种、品质管理、生产组织体系等方面的高度独特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突出了区域的独特性和公共性特征,其创建和管理与企业品牌有所不同,具有极强的公益性,需要农业主管部门统筹规划、主导推动。当前要研究四个问题,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公用品牌影响力调查,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育和宣传推荐。二是加强品牌经营的整合,解决好区域利益之争导致结构性过剩、效益低下或损害优质品牌声誉和消费者利益等问题。三要挖掘品牌资源潜力,对每一个品牌注入地理、人文等元素,丰富品牌内涵。四是加强整合品牌传播,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农产品品牌。重点谋划将一些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农产品列入规划,通过国家营销平台、国家农业品牌的建设,使其产品以独特风味、品质优势、价格优势等在国际市场上赢得消费者认可和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