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告(关于2014年批准的企业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名单)

2014年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厅考核合格,批准张龙梅等121名同志为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颁发《种子检验员证》,批准张志慧等17名同志增加种子检验员类别,变更其《种子检验员证》中有关类别的内容(见附件1);程政中等51人变更受聘单位或检验员证号(见附件2);杨水泉等4人因检验员证变更等原因,注销《农作物种子检验(人)员证》(见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批准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第6批)

附件2:农作物种子检验(人)员证变更情况表(第7批)

附件3: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证注销情况表(第5批)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4年10月 29日 (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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