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告(关于2014年批准的机构种子检验员名单)

2014年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检验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厅考核合格,批准白晓燕等16名同志为农作物种子检验员,颁发《种子检验员证》批准刘庆英等4名同志增加种子检验员类别,变更其《种子检验员证》中有关类别的内容(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批准的农作物种子检验员名单(第7批)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4年10月 29日 (静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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