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孔垂柱率队在大理市调研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孔垂柱一行先后前往大理市苍山林区、洱海湿地、大理兰国花业有限公司等地,就林业生态建设、湿地保护、花卉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与当地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座谈。

孔垂柱在调研中指出,近年来大理市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群策群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砥砺奋进,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日益改善和好转,苍洱风光已经成为大理闻名中外的靓丽名片,还成功创造城市近郊湖泊保护治理的洱海模式,经验弥足珍贵,成绩来之不易。

孔垂柱强调,要继续深入实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一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二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大对危害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三要努力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核心理念融入我省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防止和避免部分地方、少数企业打着加快城镇化、工业化的幌子,乱占耕地、乱圈林地、乱污水源、乱排废气等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情况发生。四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五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讲话精神,探索和建立必要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

    (文章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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