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和平又在撒谎——评转基因大米试吃 科普还是营销?

极端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反对转基因食品的立场是鲜明的。质疑和反对转基因,只要言之有理,实事求是,当然都可以。但是要靠谣言和阴谋论,来妖魔化一项有益于人们的技术、阻止本国科技进步,那么不仅不可取,还是可耻的。

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张菁近日所写的时评《转基因大米试吃 科普还是营销》,再次证明了“绿和”人的不厚道。

该文第一句话便在撒谎,明显有误导读者的恶意。“近日,一家媒体刊登了华中农业大学下属某种业公司征集试吃转基因大米志愿者的广告”——还以为说的是某次科学实验,看了下文才知道,这说的是全国各地举办的转基因大米品尝会。

首先,转基因大米品尝活动不是任何种业公司搞的,而是爱好科学网友自发组织举办的。其次,该种业公司的广告即便存在,也与品尝会无关。她从哪里看的这“广告”?她敢不敢贴出媒体原文?再次,这是一系列品尝活动,让科学爱好者相聚,品尝已获得安全证书的国产转基因大米的口味,并以此向社会宣传转基因知识。该文则全部把“品尝”替换为“试吃”,营造出一种“试验气氛”,可见作者的“良苦用心”。

文章介绍一些相关信息后,开始质疑“试吃活动”的合理合法性,第一个理由是参加活动要“政审”。“想要来试吃,请先通过政审!”这是谁,在何种情况说的话?作者恐怕说不出来吧。我来告诉她。这是华中农大教授严建兵(@种田农民)在搜狐微博上说的“计划送出5袋Bt大米(每人限一袋),数量有限。要求立场坚定,政治清白,相信科学”。所谓“政治清白”只是他的调侃,这条微博《南方周末》在报道时也完整登载了。作者犯稻草人谬误,将原话和事实歪曲之后进行批判,这是水平问题还是有意为之呢?

品尝会是科普活动也是同仁活动,想请谁不想请谁,民间主办者自己有权利做出合适的安排。张启发院士正常的学术演讲活动,都能被反转人士无理的干扰破坏,那么网友自办品尝会有所防备也很正常。事实上,许多品尝会都邀请了媒体记者,不少与会者也都邀请了身边的亲朋好友去,但他们未必敢去愿去。假设你是主办者,要请质疑者反对者跑来在一旁看自己吃饭,愿意请一个张口闭口“种业公司征集试吃”“试吃必须通过政审”的造谣者吗?

文章接着说,“试吃”也有违规操作的嫌疑。作者咨询“相关的专家和政府官员”,认为品尝活动“具有显著的试验性质”。请问这些“专家”具体都有谁呢,是西太平洋大学博士?还是什么财经专家、电视主持人?真正的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前所长黄大昉等也参加了品尝会亲自“试吃”,部分品尝会是有国家级学术专业背景的基因农业网参与协办的,品尝活动被各大媒体报道。如此声势浩大的“违规操作”活动,作者应该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才是。

其实,任何具备相关常识的人,都能看出品尝活动不是什么科学试验,不具有科学评估价值。品尝所用到的华中农大“华恢1号”和“Bt汕优63”转基因大米,通过近十年的严格全面的试验,经科学机理分析、营养学评价、毒理学评价、致敏性评价、环境释放评价等,依法于2009年获得了安全证书。品尝所用的转基因米能放心食用。品尝活动没有试验性质,而具有科普价值。

文章进而说“试吃活动并没有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备案,也没有经过任何审批流程,因此不具有合法性。”既然不是试验,那么作者的说法就不成立。除非,和网友去餐厅聚个会吃个饭,也需要“备案”和“审批”,否则就是“不具有合法性”。7月份上海第三届品尝会成功举办后,就已有许多反转人士在网上叫嚣着报警报案了,还没多久他们自己都不叫了。前不久绍兴品尝会,在筹办期间也有人报警,来了两名警察向主办者了解情况,他们刚走,就有两个人来报名,活动后来也顺利举行了。

作者还对“迫不及待要把转基因大米送进公众嘴里”感到不满。一款早已通过了最严格最全面安全评估的食品,一款绿色高产、可以少施或不施农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物,因为公众误解和反转组织的阻挠,迟迟不能商业化推广,不能造福农民和消费者,有知识有良心的人怎么能够不着急?

中国转基因科研人员,为中国农业发展付出无数心血,还要戴上作者强加的“违法售卖种子”、“违规操作”、“营造出一种科普的假象”、“更高级的市场营销”等高帽,绿色和平是不是还要组织一次批斗会才肯罢休?科研人员有利可图不是稀罕事,科学工作者没有理由不得到应有的利益回报和人格尊重。作者表面上理性中立,实际上巧妙歪曲事实,用谎言使中国转基因农业再一次背负莫须有的罪名,而这回“连坐”还有数以百计热爱科学、自愿发起和参与品尝活动的普通人。

话已至此,就改动一下绿色和平的话作结吧:绿色和平千方百计阻挠国产转基因大米的推广,阻止中国现代农业发展,否定公众参与的科普活动,这让人不禁猜想,此次绿色和平的质疑也许并不是公益性的正义行动,而是助推国外转基因作物的更高级的市场营销。以环保之名大肆抨击由党中央支持的本国科技产业,营造出一种为民请命的假象,会损害自己的信誉,承认错误,不再撒谎,才是对公众负责的行为。(作者为@戴眼镜的刘三姐)

转基因大米试吃,科普还是营销?

近日,一家媒体刊登了华中农业大学下属某种业公司征集试吃转基因大米志愿者的广告。据报道,到目前为止转基因大米的试吃活动已经在全国多个城市举行,参与者近千人。

转基因技术是将人工分离和修饰过的基因导入到生物体基因组中,由于导入基因的表达,引起生物体的性状的可遗传的修饰,这一技术称之为转基因技术。人们常说的“遗传工程”、“基因工程”、“遗传转化”均为转基因的同义词。经转基因技术修饰的生物体在媒体上常被称为“遗传修饰过的生物体”(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简称GMO)。中国于2000年8月8日签署了《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下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国务院于2005年4月27日批准了该议定书,中国正式成为缔约方。议定书的目标是保证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安全性,尽量减少其潜在的对生物多样性和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损害,在缺乏足够科学依据的情况下,可对他国试图入境的转基因生物及产品采取严格的限制与禁入措施。该公约的第23条规定,对转基因生物要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增加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应在决策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向公众通报结果。

笔者认为,在转基因主粮禁入市场的前提下,任何转基因主粮的试吃活动,都需遵循相关法规程序审批,而不可打着科普的旗号,罔顾转基因生物安全和蔑视法律尊严,为了研发者自身的利益造势。

科普是好事,也是非常必要的,但科普首先要合理合法。试吃活动中转基因大米的提供者——华中农业大学宣称该活动是面向广大民众的科普宣传,但同时,对参与这场科普活动的民众却并非一视同仁,而是“想要来试吃,请先通过政审!”,这恐怕是有史以来最高门槛的科普了!据了解,试吃者报名后,主办方会对其背景和言论进行调查,身家“清白”才能入选,“同道中人”即言论与主办方一致的生物技术科研人员优先。科普,顾名思义是通过各种方式将科学技术、知识思想和方法等,广泛地传播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包括质疑的人群,以提高人们对科学的认识。然而这个“试吃科普”竟然先要通过政审分清敌我,试问其目的到底是普及知识还是小众造势?

此外,这个“试吃”也有违规操作的嫌疑。笔者就“试吃”是否违规曾咨询相关的专家和政府官员,他们认为,处于实验室和大田“试验”阶段之后、“生产与加工”阶段之前的“试吃”活动本身,具有显著的试验性质,因而应遵循《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的规定,向农业部、卫生部、环保部以及相关质检部门备案,并且在得到批准后才能够开展,否则即为违法行为。事实上,农业部在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中说“不存在试吃活动的相关政府信息”,这说明试吃活动并没有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备案,也没有经过任何审批流程,因此不具有合法性。

这已经不是该试吃的组织单位第一次违规了。被誉为“中国转基因水稻摇篮”的华中农大下属的种业公司早在2005年就开始在我国重要的粮产区湖北违法售卖转基因水稻种子。华中农大的转基因水稻研发者们大多是某个种业企业的股东,有些还拥有自己的种业公司。据调查,非法流通的转基因水稻种子的市场价格是常规种子的2倍甚至更高,通过私自向农民和其他种子公司销售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水稻种子,转基因水稻科研人员有利可图。这让人不禁猜想,此次专家组织的试吃也许并不是公益性的科普活动,而是更高级的市场营销。

科技本身是中立的,转基因的科普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甄别人群,以科普之名大肆宣传自己的产品,营造出一种科普的假象,则有损科研人员的职业尊严,更不用说这样的活动还属于违规操作。说到这里,相关部门固然应该对此类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更应该对这些迫不及待要把转基因大米送进公众嘴里的科研机构申明,长期中立的试验和严格的监管机制才能保证转基因作物的生物安全,才是对公众负责的行为,反之,钻监管体系的空子为产品做市场推广,只会损害自己的信誉。 (作者张菁系绿色和平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来源: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