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元:中国转基因作物专利保护问题

提要:当前中国没有一个单位具备独立到国外申报转基因安全证书的能力,也没有自己在国外开发的能力,因此对于国外市场,最好的出路是技术转让。

所谓技术制高点,实际上就是专利和知识产权。我今天主要谈的是转基因作物的专利和知识产权问题。

除了中国的转基因抗虫棉的知识产权是掌握在我国科学家手中外,现在国际市场上已经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专利全部是掌握在美国的大公司手上,其它所有转基因作物生产大国(巴西、阿根廷、印度等),都没有自己的专利和知识产权,他们种植和销售的转基因作物都要向美国的几个大公司缴纳大约为总销售额3%的专利使用费。

美国的转基因作物专利,实质就是抗虫的BT基因和抗草甘膦除草剂两个基因的专利。BT基因用CRY后跟的数字和字母表示,例如CRY1Ac,CRY1F, 等等,现在已经有了几百种CRY基因,其中至少有100多种CRY基因生产了。

对于每一种CRY基因,转入到作物中后,美国的种子公司都申请了一个专利,他们把“基因+作物”作为一个整体申请专利,称之为这个事件(event)的专利。 如果你能够做出一个CRY且不在美国这些大公司的专利事件涵盖之内,你就可以申请一个你的“事件”专利。

中国的转基因抗虫棉和转基因抗虫稻的基因是Cry1Ac+Cry1A(b)。这是美国所有种子公司均没有的BT基因,我们开发的转基因抗虫棉在全国占领了93%的面积,孟山都无法跟我们打知识产权的官司,只好放弃中国转基因抗虫棉市场而转战印度。印度也有棉花种子公司到中国洽谈销售中国的Cry1Ac+Cry1A(b)转基因棉。

所以说,转基因作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就是对CRY基因的保护,这个CRY基因的专利保护原则,基本上与化学药物的专利保护是一样的,就是保护基因的序列(化学结构)。

转基因当中的基因序列(就是化学结构)的保护,也是转基因作物保护的根本,你只要把你发现的CRY序列申请了专利保护,其它任何人把这个序列用到任何其它作物上,都是侵犯了你的专利权,违反专利法的。孟山都就是靠这个序列的保护,占据了转基因作物市场19年。孟山都2013年的年报已经说了,孟山都第一代转基因大豆Roundup Ready的专利保护已经到期,美国市场的专利保护2014年到期。孟山都第一代转基因玉米YieldGuard 的专利保护已经到期,美国市场的专利保护2014年到期。

我们的转基因作物要想占领制高点,改变我国“转基因农产品市场都让外国大公司占领了”的局面,走出国门,做技术转让,就必须对你开发的基因序列在全球申请专利保护。

专利申请

先申请中国专利:从你接到中国专利局给你的信件,确认受理日后,你的专利就获得各国保护,全球的保护期为一年。中国专利申请费用是5000元人民币左右。如果你自己会写专利,可以不找专利律师事务所,自己直接到中国专利局申请,申请费500元左右。

在中国专利申请后的12个月内,务必提出申请PCT(Pantent Corporation Treaty, 国内俗称国际专利),在你接到通知确认受理你的PCT专利申请后,你的发明在全球又可延伸18个月的保护,PCT申请涵盖全球各国的专利保护。PCT专利申请费用是1000美元左右。

在前面30个月到期前,你必须决定申请哪些国家的专利保护,一般来说,美国专利(12年前申请费约5000-6000美元,以下同)、欧洲专利(申请费约8500美元)、日本专利(申请费约5000-6000美元)、加拿大专利是必须要申请的,欧洲专利最后还要进入国家专利, 即你要申请哪些欧洲国家的专利。

这里要说明几个问题:
第一,我上面说的前提是你必须自认为你的专利有很大的开发潜力, 否则你没有必要去申请美国、欧洲等国的专利。
第二,在专利申请前最好不要在公开的杂志上发表有关的文章,如果发表了,务必在文章发表后的一年之内,申请国家专利,专利法允许在文章发表后的一年之内可以申请专利,超过一年就永远不能再申请专利。

把你的专利卖给一家国际性的跨国公司是我们目前转基因作物国际化的最佳选择。中国目前还没有一例转让转基因作物专利给外国的实例。对于药物专利来说,中国目前没有一个人或者一个单位(包括中科院药物研究所、中国医科院药物研究所等有实力的单位)有能力把他们发现的、有希望开发出新药的先导化合物,独立地从临床前试验做到III期临床结束,并最终进入全世界的商业化生产。所以从现实出发,最好的战略就是做到一定阶段后,把你的专利转让给国外的跨国制药公司,这个问题我在后面还要细说。对于转基因作物来说,中国现在根本就没有一个单位有财力和能力,到国外去独立开发,获得美国EPA、USDA核发的转基因作物安全证书。

所以在你进入外国国家专利申请之前,即PCT保护期结束之前(总共2年半)务必要把你的“有希望开发出转基因作物的专利”成功转让出去。如果在这2年半你还卖不出去,估计你这个专利以后也不会有人来买了,除非找到风险投资让你成立一个小公司,继续在国外做后面的国外安全证书申请。

专利转让

未来20年我们如果能开发出一个有国际专利的转基因作物,我们国家没有一个单位或个人有能力把自己发现的转基因作物在美国或欧日等国拿到生产批文、在全球商业化生产。原因很简单,就是我们没有钱,也没有市场开发能力,甚至没有懂其它国家的法律规章的申报队伍。下面我将以化学药物的专利转让为例说明。

拿药物开发来说,在美国或欧洲,所有从事新药开发的几百个小公司,以及大学(包括哈佛、耶鲁、麻省理工等顶尖大学)的教授,都知道在早期把自己的有希望的化合物卖给大药厂是唯一出路。但是20年前,你要给国内的任何单位讲这个道理,会被他们嗤之以鼻,他们都想自己从头做到尾,现在这种思想已经转变过来了,基本上都知道,把自己的发明早点卖掉(转让)是最好的商业化途径。

对我们的转基因作物来说,我们的领导和科技人员的思想就跟20年前中国制药企业和研究单位的认识一样,听说在转基因作物安全委员会中居然还有专家说,我们应该到国外去拿到安全生产的证书,再回到国内申请安全证书,这位安委会委员的建议可以说是无知,谁去申请,你去?你懂得美国申报转基因作物安全证书的法规和流程吗?你有这笔钱到美国去申请吗?这么一个无知的提议还没有人出来反对,就可以看出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水平了。

在国内,各大药厂都有一个专门跑批文的团队,这个团队在这些制药公司里的重要性不比科技人员低,他们要懂得我国新药审批的法规,还要具备跟国家医药管理局负责审批的官员的社会交际(social)能力。

同样,美国的孟山都、杜邦、陶氏化学都有一批由律师、科技人员和公司副总组成的团队去跟EPA/USDA/FDA的官员打交道,申请转基因作物安全证书和商业化。

上面说了一大堆话,就是向大家说明,我们国家在转基因作物领域,没有一个单位具备独立到国外申报转基因安全证书的能力,也没有自己在国外开发的能力。所以你有好东西,就赶快把它的国外权利卖给国外的大公司。

怎么个卖法?

首先,你必须要按我前面说的流程,把专利申请了,才谈得上转让你的技术。没有专利保护的转基因产物是没有一个外国公司会买的。

我们自己还没有批准一个可以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作物的安全证书,所以我用新药转让做例子, 供我国转基因作物领域内的政府官员和科技人员参考。

• 写一份简单介绍你项目的材料,找有关的大药厂联系,如果他们有兴趣,要你送报详细资料,你可跟对方提出签一个保密协议(Nondisclosure Agreement,如需范本,我可以提供)。
• 写一份介绍你项目的材料,在药理方面要写得尽量详细。
• 如果对方看了你的报告后有兴趣,就会叫你去他们公司做一个报告(Presentation),走到这一步,你已经把对方的门敲开一点了。
• 此时你要做充分准备(幻灯片、书面材料等),带上你的化学和药理方面的专家去该公司做报告介绍你的项目,对方的科技人员会提出很多问题让你回答。
• 报告之后, 对方如果要你送样品检测验证,那你的一只脚已经跨进对方的大门了。此时你要跟对方签一个MTA(MATERIALS TRANSFER AGREEMENT材料转移合同)合同。
• 此时就到了最关键的时候了,如果对方的验证和检测证实了你的试验结果,而且没有发现其它问题,他们就会找你谈判技术转让的问题了。

技术转让谈判:要获得怎样的结果取决于你研发的新药做到哪一个阶段。如果你完成了临床前的所有试验:药理、毒理(急毒和长毒)、药代动力学,而且已经拿到做I期临床试验的批文,可向对方要价1000-2000万美元的Up-front fee(首期付款)和1-2%的royalty以及milestone payment;

如果你已经做完了I期临床试验, 可向对方要价5000-7000 万美元的Up-front fee和3-5% royalty以及milestone payment;

以上要价当然取决于你开发的这个药的市场有多大,免疫抑制、心血管、糖尿病等全球市场达10亿美元的药可以开上面的价,治疗某一类型白血病的砷类药剂,一年就几百病人的市场,大药厂也不会买。

临床前试验没有做完如何转让:国内很多单位,限于经费和条件,没有可能做长毒,但有一个4周的亚急毒试验结果也可以考虑做技术转让。如果你的化合物的生物活性非常之好(你要选活性最好的现有药物做阳性对照),毒性也很低,市场潜力很大,你还是可以去敲大药厂的门,拿个几百万美元的Up-front fee 和Royalty(1%)也是不错的交易。

写到这里, 有些人可能要问了,为什么我们开发出来的转基因作物要卖给外国公司?我们的利益到哪儿去了? 且容我慢慢说来。

我前面已经说了,我国的药业界经过25年的体会,已经认识到中国没有一家制药公司或研究所有能力在国外独立开发新药:经济上需要投资4亿美元才能拿到生产批文(拿不到批文,4亿美元就丢到水里去了);行政上缺乏懂别国法律、审批程序的团队。所以现在中国的所有制药科研单位,百分之百的,都是想方设法把自己有专利的前药(leading compound)卖给外国大的制药公司。上海生物化学研究所, 去年卖了一个做完一期临床的药给Aventis(安万提),据说获得了6000万美元的Up-front fee 和大约3-5%的Royalty。 如果该药被Avantis 开发成功,如果全球市场是10亿美元/年,上海生化所每年可以坐收3000万美元的Royalty。 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还有必要自己到国外去开发吗?

转基因作物会是怎样一种情况?如果中国农业科学院现在能做出一个习主席要求我们占据制高点的转基因作物,能卖多少? 我这里给出一个估计数值。孟山都每年销售的转基因玉米价值约60亿美元,其中栽植面积最大的是MON810,估计产值是5亿美元。如果中国农科院一个有知识产权的转基因玉米专利权卖给孟山都,有3亿美元的年产值,中国农科院每年可以拿到900万美元的royalty,15年就可以拿到1.35亿美元的Royalty。过去6年的反转干扰,我们已经失去了很多这样的机会,难道现在有了习主席的指示,我们还要不作为,继续被干扰吗?

以下我举出两个例子:
西南大学的裴炎教授开发出一个用分子生物学技术,让BT基因只在作物营养生长阶段存在,进入生殖阶段就没有BT基因。即在叶、根、茎中有BT基因,同时表达BT蛋白可以杀虫,但通过分子生物学技术,细胞进入减数分裂前,BT基因就被敲掉了,所以进入减数分裂的花、种子、种皮中都不含有BT基因,当然就没有BT蛋白了。种子/种皮里根本就没有BT基因和BT蛋白,还有什么必要去争论什么转基因食品安全不安全的问题? 去年我在西南大学做学术交流后,听了裴炎教授的介绍,惊讶不已。更让我惊讶的是,孟山都鼻子很灵,获悉此事后,已经找到西南大学商讨合作这个项目。孟山都已经付了定金给裴炎课题组,保留了技术转让的优先权。这是我国目前知识产权完全掌握、唯一一个拿得出手的重要转基因技术,卖给外国大公司,将来有潜力每年收到1000万美元royalty的项目,我们有关部门的鼻子似乎被感冒堵住了,居然没有闻到这个气息。

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所林敏教授研究出非草甘膦除草剂的基因,如果开发得当,表现良好,当初完全可以在申请美国欧洲专利后,转让给孟山都的竞争者杜邦,有可能现在每年进账几百万美元的royalty。但是反转干扰,林敏的新型抗除草剂基因的大豆根本就没有给一个商业化实践的机会,以至于林敏的这个发现专利期也快过了,白白浪费了每年进千万美元、19年将近2亿美元的机会。

其它还有范云六的转植酸酶玉米、戴景瑞的抗虫转基因玉米都是有潜力转让给外国大公司的项目,但由于反转控的干扰,专利期已过若干年,他们根本没有获得登场表现的机会。

我们现在还有机会吗?机会总是有的。我们现在要两条腿走路,请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去查看《生命世界》2014年8月刊我写的“谈谈美国的转基因玉米”一文,其中有这么一段话:“我们现在可以直接把美国的转基因玉米和大豆的基因在国内做杂交转换,找到我国区域适栽的品种。我国现在市场上销售的西药,基本上都是美欧等国专利已经过期的药,专业用语称之为Generic Drug(专利过期药)。本人建议在现阶段两条腿走路(仿制与创新),在转基因作物和食品上,我用‘Generic GMO’ 这个概念,开发我们的转基因作物和食品”。

具体来说,请农业部尽快把美国专利保护期已经过了的转基因玉米迅速产业化,这是习主席要我们不让外国大公司占据我国转基因作物市场最容易做到的一步,因为他们既没有安全性的问题,也没有知识产权的问题。与此同时快一点把其它已经拿到安全证书的转基因玉米等作物批准商业化。明年(2015年)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后,对农产品自我保护到期的最后时候了,再不加快审批,难道坐等外国的转基因作物长驱直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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