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防控互联网金融犯罪可运用“大数据思维”
发表日期:2014-10-28 12:17AM 阅览次数:
新华网杭州10月27日电(记者韦慧)27日开幕的“互联网金融安全论坛”上,不少专家提出,互联网金融犯罪当前呈现出发案总量不断上升,恶性、复杂案件、涉众性犯罪比重增幅较大等特征,建议可运用大数据思维,整合社会数据资源进行防控。
近几年,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融资、网上理财等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规模较大的互联网金融市场。
在“互联网金融安全论坛”上,浙江警察学院经济犯罪侦防研究中心主任袁小萍指出,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犯罪作案形式复杂,犯罪类型较为集中,大多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进行经济犯罪活动;作案模式具有合伙性、组织化、复合化、产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犯罪主体文化程度较高、年轻化倾向明显、受众对象不特定性等特点。
大数据思维被不少专家提出用来建立互联网金融防控机制。袁小萍说,可以广泛整合社会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创建新一代国家金融安全数据中心,搭建犯罪信息共享的云数据库,加强信息搜集、研判、应用,降低预防和办案成本,更有效地预防、控制、打击各类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浙江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蔄牛认为,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最终要依托大数据来解决。公安机关可以运用“大数据思维”,提升研判力,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相关数据的深度整合和研判分析,获取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的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发现犯罪线索,积极构建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安全评判新标准,实现对互联网安全风险的提前处置和有效防控。
具体的措施包括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提升公安机关运用大数据资源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信息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