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金融之力 助“种子”发芽

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建设种业强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近年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等一系列种业政策相继出台,均指出要建立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发挥其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由此,借助金融手段支持种业发展,加强种业与金融发展深度融合,日益成为我国种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种企资金需求旺盛

2014年2月,农业部主办召开现代种业发展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的种企负责人、相关种子管理部门的代表等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为更好地了解种企的资金需求和投资意愿,会议主办方向参会企业发放了91份调查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74份。

调查数据显示,种企获取资金渠道按金额排在前三位的是银行贷款、项目资金和政策贴息;种企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方式按规模排在前三位的是固定资产抵押担保、房产抵押担保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种企最需要的融资方式排在前三位的是银行贷款、创业风险投资和资产风险并购重组;迫切需要资金投入的种业环节排在前两位的是优良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加工。

调查发现,有融资需求的种企未来3年年均资金需求量总计为109亿元,其中10亿元以上2 家,5—10亿元5家,1—5亿元20家,1亿元以下28家。

上述调查表明,种企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较强融资需求,应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加大融资规模,加强种业产业链重点环节资金投入。

探索基金融资功能

为丰富种企融资渠道,2013年3月,财政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中化集团发起,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中化集团共同出资15亿元设立了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基金重点支持具有育种能力、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种子企业,致力于强化种企的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商业化育种体系。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委托北京先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委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管基金资产。基金公司自成立以来,强化建章立制和队伍建设,加强关系协调和工作配合,取得了阶段性投资工作成效。

基金公司会同管理公司制定并联合发布《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投资合作指引(2013年度)》,重点支持新颁证的“育繁推一体化”、兼并重组、开展社会化服务、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的种企;加强与大型涉农集团、地方种业基金的战略合作,与中国农发集团、中国种子集团、江苏谷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按照投资指引要求,协助管理公司发挥股东方资源优势,挖掘潜在合作企业;邀请中国种子集团等数十家种企参加投资合作恳谈会,扩大种业基金影响,寻求与地方财政部门、农业部门以及种业专业人士建立长期合作。

基金公司按照“投资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挖掘一批”的投资原则,明确不同阶段种业基金投向领域、投向品种、投向企业、投向环节、投资方式等问题,开展种业基金的接续投资;对于条件成熟的投资对象,通过缩短考察流程、提高尽调效率、完善投资机制等方式,优先筛选为重点投资对象。

制定差异化投资方案

现代种业发展基金依据种业基金发展演化的价值发现阶段、整合提升阶段和网络增值阶段,对做强做大类种业集团、做专做精类转制种企、做优做特类地方种企进行投资部署,初步形成种业基金“1336”发展格局,即主导建设一个种业金融投资服务平台,投资服务于国家级种业高端研发创新平台、良种创制推广促进平台和种业科技成果评估交易平台三类平台,服务于种企集团、转制种企和地方种企三类种业企业,推动建设西北、西南、东北等六大育制种基地。

在促进种业集团做强做大的投资部署方面,现代种业发展基金重点采用并购基金的运作方式,支持大型国有种企兼并重组,投资规模为10—15亿元,投资种业集团数量为3—5家。

在促进转制种企做专做精的投资部署方面,现代种业发展基金重点采用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支持科研院所转制企业发展,投资规模为10—15亿元,投资企业数量为10—20家。

在促进地方种企做优做特的投资部署方面,现代种业发展基金重点采用战略性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加强与地方种业产业基金合作,支持地方种企发展,投资规模为10—15亿元,投资企业数量为10—20家。

持续加强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种业基金作用,助力种企融资发展,需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提升运作效率,强化基金的融、投、管、退。

优化种业基金治理结构。依据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完善和优化基金公司和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化;发挥种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作用,尽快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形成对被投资项目的综合评价意见,优化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

加强基金项目辨识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公司对被投资企业和被投资项目的辨识、选择、比较和评价机制,提高基金公司及管理公司辨识投资对象、甄选投资项目的能力。

加强基金服务与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公司的投资队伍建设,提高投资团队的风险防控能力和综合运营能力,降低投资项目的风险损失率,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资对象确定差异化投资回报率。

健全基金投资的激励与退出机制。综合运用被投资项目筛选和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做强做大类种业集团,通过并购的方式实现增值退出;对于做专做精类转制种企,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增值退出;对于做优做特类地方种企,通过管理层回购、出售期权等方式实现增值退出;对于公益性较强的投资项目,允许一定的投资失败率或较低的投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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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ccipa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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