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转基因阻止农民留种了吗?

孟山都和其他大型农业公司有时会起诉非法留种并重复种植的农民,这种行为经常遭到反转人士的指责。但是,和转基因种子一样,绝大多数非转基因的种子也是受到专利保护的,以保证种子公司可以收回研发成本。退一步讲,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农民们会自己留种并在来年再次种植吗?

对某些作物来说,答案是肯定的。有些作物的种子可以留存并再次种植,后代的农艺性状和上一代没有明显差别。但是对某些作物来说,比如杂交玉米,保留种子就行不通了。此类作物种子是杂交产生的杂合体,保留种子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后代的表型会变得完全不同。

让我们来看一下传统育种过程中的杂交过程。杂交,是指育种工作者将两个不同的、但是相关的品种,通过人工授粉配对。比如,育种工作者可以把一个大粒、但是对病害敏感的品种,同一个小粒、但是可以抵抗病害的品种杂交,产生一个大粒、并可以抵抗病害的杂合体。这个杂合体被称为F1代(杂交后的第一代后代)。

F1代具有的表型优势被称为杂种优势。查尔斯•达尔文于1876年报道的玉米实验是将一个玉米品种自交,或者将不同的玉米品种种在一起使其杂交。用此种方法培育几代后,杂合体与自交系相比,具有更大、更健壮的植株。达尔文认为,杂合体具有“内在的本质的优势”,而自交系,却遭受了“近交衰退”。

但是今天我们知道,自交系是玉米杂交育种的要素。F1代杂合玉米,是通过将两个纯合的玉米自交系杂交而来。当育种工作者将一个特定的品种多次自交并产生自交系,下一代的表型将越来越接近于上一代。当后代和上一代几乎没有差别的时候,即可认为这个自交系是“纯合的”,这通常需要七到十次的自交。1908年,科学家George Shull和Edward East,都分别将两个玉米自交系杂交,得到了表现很好的杂合体。得到的植株更加健壮、产量更高、长势更加整齐。

由此可知,如果F1代杂合体的种子被保留并在来年再次种植,农民不会得到相同表型的作物。这是因为杂合体F1代的后代,也就是F2代,通常并不具有和上一代相同的表型,而表现出不确定的混合表型。F1代表现出的杂种优势,只能在自交系杂交后的第一代表现出来。所以,为了获得杂合种子的优点,农民将每年都购买种子。育种者也就把杂合体的双亲身份作为商业秘密。

在农作物和转基因作物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出现以前,农民们就已经每年都去购买杂交种子了,因为它们的表型更加稳定。美国第一个关于植物的专利出现于1930年,是关于无性生殖的新品种。而对结实植物的专利保护直到1970年才出现。而F1代杂合体,直到1994年才加入到被保护的专利植物列表中。杂交玉米的首次商业化发生在1924年,当遭受极度干旱时,与自己保留的种子相比,杂交玉米的优势变得很明显。到1965年,美国种植的95%的玉米都是F1代杂合体。其它作物的杂交育种也取得了成功,比如高粱、向日葵、西兰花、西红柿和洋葱。

所以,那些所谓的“如果没有种子公司的专利,没有转基因作物,农民就可以自己留种”的论断是不完全正确的。

作者XiaoZhi Lim ,翻译:基因农业网(刘永伟)
原文链接: http://www.geneticliteracyproject.org/2014/10/21/seed-patent-primer-is-the-use-of-gmos-preventing-farmers-from-reusing-their-see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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