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种业科技成果权益比例试点工作

10月21日,中国农科院召开种业科技成果权益比例试点暨产权交易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陈萌山在会上指出,要充分认识种业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功。会议由副院长吴孔明主持。

会上,陈萌山传达了余欣荣副部长在权益比例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指出,国务院三部委联合发文,决定在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蔬菜花卉研究所水稻研究所和中国农大玉米改良中心等4个单位,开展种业科研成果机构与科研人员权益比例试点工作,充分体现了国务院和农业部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中国农科院的充分信任。试点研究所要准确把握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成果确权形式、成果交易类型,方案要具体化、程序化、可操作;要出台试点工作配套措施,建立成果管理制度,规范成果报告、登记、保护、转化、分配和奖惩等事项,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陈萌山强调,要紧紧抓住种业科技体制改革的契机,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调整种业学科布局,加强创新团队建设,推动中国农科院种业科技发展。下一步要着重抓好5项工作:一是确保种子企业在2015年底完成“脱钩”工作。要做到种子企业与课题组、与事业体制、与研究所主体地位“脱钩”。二是推进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工作。尽快组建交易中心理事会、董事会,建好交易大厅,推动中国农科院种业科技成果率先公开交易。三是加快南繁综合试验基地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做好与国家规划的对接和地方的协调,尽快落实新增用地,谋划好建设项目,搞好统一建设。四是做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尽快出台知识产权全程管理规范,推动种业专利质量分级分类管理,提升管理能力。五是加强良种科研攻关。要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凝练创新工程重大命题,加大支持力度。
会上,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副局长廖西元详细解读了种业科研成果机构与科研人员权益比例试点工作的精神和要求。3个试点研究所及种业相关研究所的领导和负责同志介绍了当前工作进展,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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