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给公众“误解”转基因食品的权利

转基因食品是否应该全面标识以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日前,农业部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官员寇建平公开表示,国际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对所有转基因产品进行标识。他同时表示,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的趋势,是从我国目前采用的按标识目录定性强制标识,发展到定量强制标识,最终是自愿标识。

我国批准了转基因木瓜的商业化种植,市面上销售的绝大多数是转基因木瓜,但转基因标识目录12年未更新,没有对转基因木瓜做出强制标识的要求。在公众看来,这显然是政府监管的缺位,和常见的各种“标准滞后”是同一类问题;可在农业部官员眼中,这却是某种国际惯例,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对所有转基因产品进行标识”。倘若这一逻辑成立,公众常说的食品安全、贪污腐败问题,是否都可称之为国际惯例呢?

自愿标识是最终趋势——我们无从判断农业部官员何以得此结论,但无论是定性强制标识还是定量强制标识,强制标识依然是主流。之所以要这样做,当然是为了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现在的定性强制标识看似严格,实则挂一漏万,不仅转基因标识目录12年未更新,就算目录之内的也绝非都有标识,企业不如实标识的违法成本极低。之前媒体就曾曝光,转基因菜籽油大量流入国储库,造成出库的国储菜籽油被转基因菜油“污染”,一些企业用混入转基因菜油的国产菜油,生产所谓的“非转基因”小包装菜籽油牟利。市场监管跟不上,再严格的定性强制标识规定也只是“看上去很美”,怎么还好意思自诩“我国的转基因标识管理制度世界最严”?

农业部官员一再以“专业的权威机构”身份强调转基因食品安全“已有定论”,并以“转基因产业化没受利益集团控制”来强调自身的中立与公正。但在公众看来,又是禁止非转基因食品在广告中宣传非转基因卖点,又是表态转基因食品标识管理最终趋势是自愿标识,传递出来的最大信息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刻意模糊转基因与非转基因的界限,让消费者无从知情、无从选择,而这无疑是很多民众所不能接受的。

农业部或可认定转基因食品没有安全问题,但也应“照顾”到普通民众的担忧——即便这种担忧被认为是毫无必要的“误解”,也请给公众“误解”的权利,而不是通过“隐身”转基因食品,来强迫公众认同转基因安全的观点。转基因的安全性问题应由权威机构说了算,但消费者选择何种食品,永远应该由他们自己说了算。为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绝对不容剥夺;自愿标识不仅不符合国情,也有违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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