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资本实业对接合力做强民族种业

举办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投资合作恳谈会的目的是利用这样一个平台,加强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推进资本和实业的对接,共同为做大做强民族种业而努力。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设立种业发展基金,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大型骨干企业。去年年底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种业基金发挥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投入,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合作。国务院领导今年两次听取有关部门关于种业工作汇报,都关注到种业基金的运作情况。财政部、农业部、农发行和中化集团作为发起方和股东方,对种业基金更是给予了悉心指导和全力支持。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去年7月考察种业基金,希望种业基金像一粒种子那样成长壮大,长成参天大树;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今年1月考察种业基金,要求种业基金充分发挥行业引导作用,加强战略协同投资,成为支持种业发展的“种子基金”。

项目投资有进展。在投资合作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和实践,取得明显效果。一是总结出投资合作的基本思路。通过市场化运作,对种业进行有效投资,成为种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推动者。在投后的成果上,首先要体现出被投资企业的发展,种业基金一定要对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其次要体现出种业基金自身的发展,实现基金可持续运营。在投资方式上,要做到与产业资本结合、与金融资本结合、与社会资本结合,形成强大合力。二是项目投资局面逐步打开。目前已经与部分种业上市企业、种业央企、种业骨干企业有了项目上的投资合作,与个别地方种业基金也有协同投资。截至目前,经投委会批准,已确定项目8个、投资额3亿元。

推进与种企的投资合作。去年,在第一次投资合作恳谈会上提出的3年投资15亿元的目标没有变,而且明年还会向股东方提出增资计划。最近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的决定里有一段话:对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转移支付逐一进行甄别排查,凡属“小、散、乱”以及效用不明显的要坚决取消,其余需要保留的也要予以压缩或实行零增长,并改进分配方式,减少行政性分配,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与金融资本相结合。这就意味着将来在竞争性领域,政府直接投资的项目将减少,而采用基金形式进行投资的力度会加大。 (农民日报)(责任董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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