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垦区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和谐“稳定器”
发表日期:2014-10-19 01:24AM 阅览次数:
自改革开放以来,垦区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垦区经济结构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2013年垦区实现自营经济总产值304.12亿元,从业职工27.59万人,自营经济步入超常规跨越式健康发展轨道。
垦区非公有制经济起步于自营经济的初期阶段庭院经济,1988年6月,总局召开了个体、私营和集体经济工作会议,号召垦区职工群众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把过去的家庭副业变成了庭院经济。此后,庭院经济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生,成为垦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到1995年,垦区庭院经济总产值达到19.57亿元,纯收入9.2亿元,从业户数26.8万户,户均纯收入3436.7元;从业人数39.2万人,人均纯收入2348.1元。目前,垦区职工自营经济已步入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科学化管理、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基地化生产、产业化发展的新阶段。
多年来,垦区通过引导民间资本自主创业、私营企业参与国企改制,使个体私营经济向农业龙头企业迈进,向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种植业和农业生产服务行业拓展。到2013年,垦区个体工商业涵盖了农、林、牧、渔、采矿、制造、建筑、交通、零售、服务业等20个行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到44425户,有私营企业4529户。2013年,垦区非公有工业资产达到269亿元,占工业总资产的32.3%;非公有工业从业人员达到78884人,占工业从业人员总数的74.8%;非公有工业收入达605亿元,占工业总收入的51.4%。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垦区经济社会和谐的“稳定器”。
责任鄢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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