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际高手同台竞技 民族种业的差距在哪里?

在市场开放、竞争全球化的今天,与国际高手同台竞技已是不争的事实,也不可避免。在这样的背景下,民族种业的差距何在?

作为农作物种子资源大国,无法回避的是,我国种业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够强,种子企业研发能力相对较弱,再加上“洋种子”的冲击,种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投入不足研发能力弱

“农业企业资金链很紧,公司每年用于研发的费用很少,可能都达不到4%。”一位种业公司研发部负责人这样表示。

“我们也知道自主研发很重要,但目前的研发资金主要还是靠学院拨款,每年能挤出来的研发资金也不会很多。”一位科研院校的负责人无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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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能力是种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对我国种子产业研发能力进行调查时发现,起步晚、投入不足、研发能力不强是大多数种子企业以及科研院所面临的共同难题。

“国外种子研发起步比我们早很多,而我们是近10年才开始加大研发力度,起步太晚,再加上市场比较混乱,差距非常明显。”山东潍坊科技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所长吕金浮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自2000年《种子法》颁布后,中国种业才开始市场化进程。虽然这几年中国种业发展较快,但几十年的差距很难在几年内就追赶上。

据记者了解,国外种子全面市场化始于20世纪70年代,工业和金融资本纷纷进入种子产业,种子私营化占据了发达国家的主导地位,并依托高新技术推进全球战略。

“由于起步晚,大多种业公司规模都很不大,市场竞争力不足。”甘肃一家种业公司营销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最为关键的是,按照研发一个新品种需要七到八年的时间来推算,我们在起步的这10多年时间里可能才研发出几个新品种,但国外公司已经研发出了好几个梯队的新品种等着进行市场替换。

“就是因为起步晚,我们一直都是跟在别人的后面跑。而跟在别人后面跑的后果就是一些具有高端核心技术、价值高的种子控制在国外种子公司的手中。”上述甘肃种业公司营销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

他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农作物种子都是杂交一代种,也就是通常人们说的采用了“断代技术”,只能种一茬,留种再种时,就会出现严重退化现象。如果想继续种,就只能重新购买种子。

“当种子掌握在外国人手中时,他们掌控着价格和市场。比如说国产种子一斤卖三四百元,‘洋种子’可能就要卖两三千元,即便是这样,有时候拿着钱还买不到种子。”他对本报记者说。

除了起步晚,中国种业之所以缺乏自主研发能力,主要是由于国内外种子企业在新品种培育上的研发资金投入的巨大差距。统计数据显示,世界种业10强的种业研发投入占同期销售额比例高达10%—30%。2010—2011年度世界种业10强的研发投入总额为44.78亿美元,占同期销售额的比例为18.7%。荷兰瑞克斯旺、安莎等蔬菜种子公司近年研发投入占比,甚至达到25%—30%。而同期装备制造业跨国公司的研发投入占比,只在5%左右。

从数据看,研发仍未受到国内种子企业的足够重视。有数据显示,我国数千家种子企业中有能力自主研发新品种的不超过100家,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也不高。据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在今年的一个发布会上透露,目前,我国前10强种子企业年研发投入近6亿元,占其销售收入的6%以上。“虽然国内种子企业研发投入在逐年上升,但与国外大型种子企业相比,差距仍比较明显。”吕金浮表示。

由于研发能力和资金有限,我国种子企业呈现小而散的特点,目前大约5200家种子公司,在这些种子企业中,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很少,多数种子企业育种能力十分薄弱,更多的种子企业只是扮演了卖家的角色。

产权保护不足企业缺乏研发动力

由于种子企业小而散,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只要有一个新产品出现,小公司就去套牌,去模仿,压价恶性竞争。

“大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企业研发的新品种被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作为一家中外合资种子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张明国对此深有感触。他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之前我们有一个茄子品种,老百姓很喜欢,因为产量高、抗病性也好,在寿光有80%的农户选择此品种,但事实上市场销售仅有15%,剩下的市场全部被别人用扦插苗代替了,这样农户就不用再买种子了。

张明国告诉记者,这种扦插苗有的是农户在做,有的是企业在大规模商业化来做,没有任何种子研发成本,扦插后卖给农户从中赢利,这在国际上是严重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除了知识产权,品种权的保护也非常重要。以黄瓜品种为例,外国人吃的都是水果黄瓜,是不带刺的,唯独中国人吃刺黄瓜,这是中国独有的品种优势,就算外国种子公司科研能力再强,也无法与中国种子公司在刺黄瓜品种方面进行竞争。”据张明国介绍,天津黄瓜研究所、天津德瑞特种业公司在刺黄瓜领域研发比较早,已经形成了新品种梯队,拥有绝对优势。“但是,由于套牌、模仿等各种原因,种子价格一直卖不上去。”

“对于搞自主研发的种子公司来说,一直存在‘正规军’打不过‘游击队’的现象。”天津德瑞特种业公司寿光分公司总经理李子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主研发的种子在销售时要加上科研成本,但是,原本应该卖2000元/斤的种子,别人模仿后只卖300元左右,压价恶性竞争,使得一些国内种业公司经营越来越难,无力再进行研发。“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没有一家正规企业愿意大规模投入搞科研,中国民族种业之路也会越走越窄。”李子昂这样告诉记者。

一位从事种业研发管理的业内人士认为,要解决国内种业面临的问题,除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外,还需要从根本上理顺种子研发的体制,实行“政企分开”,鼓励企业自主研发。

“新《种子法》草案起草前,农业部、商务部、科技部等部门经常来寿光调研,公司董事长也曾经被约谈,很多建议和观点都被采纳,比如曾建议种子的研发应以企业为主,而不是科研院校。”张明国告诉记者,国内从中央到地方设立了大量的农科院、农科所等种子研发单位,这些科研单位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同时这些科研单位往往又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自己进行种子的商业推广;另外,有的科研人员研发种子的目的不是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种子,而是希望通过审定作为科研成果,为评职晋级提供依据。

“企业由于无法得到经费支持,再加上起步较晚,很难与国外种子公司竞争。”张明国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前,政府对发展民族种业亦心急如焚。自2011年以来,国务院已连续三次发文扶持国内种业,鼓励种业企业间的兼并,也对科研机制进行了调整。

另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副主任张福贵日前介绍,新《种子法》草案已完成,有望在明年年底前正式出台。“《种子法》的修订坚持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新品种保护;强化国家对育种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坚持市场化并扶持种子企业和保障种业安全等几大原则。”张福贵表示,国家以立法形式鼓励种子企业创新和确保其市场主体地位,目的就是在于保护本国的“种子主权”。

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以强大的种子研发能力为依托,中国才能种业乃至粮食安全。 (盼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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