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部农民纯收入四年连跨四台阶
水满香茶促致富。图为五指山市水满乡永训茶基地,农民正在采摘茶叶。
从3567元到7341元。
中部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年实现4次突破:2009年中部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3567元,2010年首次突破4000元,达4156元;2011年突破5000元,达5295元;2012年突破6000元,达6356元,2013年突破7000元,达7341元。
中部市县农民收入能有如此之大的变化,得益于省委、省政府实施的“中部农民增收计划”。2010年到2012年为第一轮,平均增幅连续三年高于全省,扭转了中部市县农民纯收入平均增幅长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局面。
为全面实现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未来五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目标,省政府决定启动新一轮中部市县促进农民增收计划(2013年-2016年),计划继续加大对中部市县涉农资金投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力争到2016年中部市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
问需于民
农民增收“农民做主”
一份还冒着“热气”的课题报告,刚刚出炉。在这份70多页的《海南农民增收问题研究》中,深入剖析了海南农民增收的制约因素、潜力和发展对策。
“这份课题报告,可以说沾满了泥土的味道。多个省直部门共同合作,深入基层,走村串户,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参与课题研究的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说,农民最清楚自己的难处,只有了解他们的需求,才能对症下药,开出好的“增收”药方。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省将农民增收作为实践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2013年,省委六届四次全会提出了开展“我为农民增收办实事”活动的要求。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农业厅针对农民增收、槟榔销售、品牌农业等关系农业农民的课题,深入基层调研,走村串户100多次,问计于民,问需于民。
农民增收,中部市县是薄弱点。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在项目资金安排、政策制定等方面向中部市县倾斜。凝聚合力,补上我省农民增收的短板。
为此,我省决定,从2014年起,每年落实中部地区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以上,支持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安排退耕还林等补助资金1亿元以上,扶持中部发展林下产业;每年安排中部市县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000万元以上,安排足额资金用于小额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