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环保局长“指使”养殖户虚报骗补205万
发表日期:2014-10-12 01:23AM 阅览次数:
为了帮助给自己送“关照费”的养殖户骗取国家专项资金,安徽省淮南市一环保局局长竟然“指使”养殖户虚报养殖数量,成功为养殖户套取205万元专项资金。10月10日,经淮南市八公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淮南市八公山区环保局原局长叶东勋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以公开观摩庭形式进行公开审理。
现年52岁的叶东勋,专科文化,原淮南市八公山区环保局局长,今年5月4日经淮南市检察院决定逮捕,次日由淮南市公安局八公山分局执行逮捕。叶东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85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7.5万元,依法应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叶东勋明知鑫龙公司在张楼村的养殖场于2008年已享受过一次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补助资金,在享受补贴过程中,从未缴纳过排污费。为了“套取资金”,将申报材料中的山王镇张楼村变更为山王镇南塘村,且该公司养殖场只有5万只鸡,经过叶东勋的授意、操作下,把该公司鸡的存栏量填写到18万只,使该公司成功申报到污染治理项目获批专项资金205万元。项目款到位后,该公司除支付项目建设单位费用和土地流转费用外,其余的钱成为“套取资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85万元。
另查:2009年至2014年期间,为了感谢叶东勋在项目资金的申报、获批、拨付上的关照,鑫龙养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维茹(另案处理)先后多次送给叶东勋现金合计4.5万元;2012年,江传超经营的蛋鸡场污染治理项目资金10万元获批后,为表示感谢,送给叶东勋现金1万元;2012年八公山区山王镇工农村通过村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村委会副主任蔡兆成到叶东勋家送其现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