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全面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不断改善农作物种植品质,切实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2014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精神,兴安盟按照“三报、三查、三签字、三公示”的程序,落实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

2014年,在兴安盟范围内继续实施玉米大豆小麦、水稻实施全覆盖良种补贴政策,按照农牧民实际种植面积,对玉米、大豆、小麦每亩补贴10元,水稻每亩补贴15元。近日,盟财政局下达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12839.3万元,对全盟1263.88万亩农作物实施补贴。

为确保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准确、及时、足额兑现到种植户手中,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良种推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财农?2004?168号)文件要求,对全盟农作物种植面积进行认真、细致核查。根据核查后农作物种植面积,兴安盟将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下达各旗县市,其中:乌兰浩特市472.25万元、科右前旗2804.25万元、突泉县2049.4万元、扎赉特旗4244.4万元、科右中旗2238.35万元、阿尔山市221.9万元,农场局808.75万元。

近日,各旗县市将按照“三报、三查、三签字、三公示”的落实面积,将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植户手中。

附件下载: (又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