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将建科研信用记录
发表日期:2014-10-09 12:02AM 阅览次数:
本报北京10月7日讯记者万静科技部今天对外公布《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巡视检查工作手册》,巡查工作每年一次,主要对象是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任务较多、专项经费资金量较大、经费管理较薄弱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科技部将建科研信用记录,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将记入“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的资格。
《手册》明确要求,巡查中发现下列11种行为的,应在《巡视检查工作记录表》中详细记录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科技部有关部门报告。包括:利用虚假项目骗取专项经费的行为;提供虚假财务资料、挪用专项经费的行为;利用虚假或不实合同、协议套取专项经费的行为;使用虚假不实票据骗取专项经费或以大量虚假不实票据列支专项经费的行为;项目课题申报单位向其下属具有法人资格单位或存在关联关系单位违规转拨专项经费的行为;自行增加预算外单位、违规外拨专项经费的行为;虚报冒领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或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使用现金大额采购或现金发放数额较大的行为;大量列支与科研任务无关的汽油费、手机通讯费、办公用品和餐费、招待费等个人消费性支出的行为;不执行《科研经费巡视检查监督意见书》,逾期不提交整改报告、整改落实不到位或虚假整改的行为;其他应当予以处理的违规行为。
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纪的,移送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处理;科技部将建单位和个人的科研信用记录;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将记入“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的资格。(原标题:科技部将建科研信用记录 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将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