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示范县建设启动
发表日期:2014-10-02 01:20AM 阅览次数:
9月28日,辽宁省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示范县(市、区)建设试点启动仪式在沈阳举行。6个县(市、区)政府领导与省政府食安办、省政府应急办签订试点工作协议并作出参与活动的承诺。
辽宁省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示范县(市、区)建设,首先选择有一定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基础,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防控工作中,作出了优异成绩的沈阳市沈河区、大连市中山区、丹东市东港市、辽阳市白塔区、朝阳市北票市、盘锦市盘山县进行试点。
示范县建设内容主要围绕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展开,按照规定的评估标准,进行策划设计和操作运行。试点工作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财力给予项目经费补助,市县(市、区)财政予以配套补助。
辽宁省将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充实并完善活动建设方案,在全省100个县(市、区)全面展开,建设20个以内省级示范县。同时还将建设出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分布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和管理体系内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