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通报2014年第一批农药监督抽查情况 6.9%抽查产品不合格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4〕8号)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和新疆等24个省(区、市)农业部门上报了2014年第一批农药监督抽查结果,涵盖了蔬菜、果树、茶树、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作物上登记使用的农药产品,涉及26个省(区、市)和境外的农药生产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药产品质量抽查情况
(一)质量抽查结果总体情况
(二)质量抽查结果特点
1.单剂产品质量高于混剂产品。检测的981个样品中,单制剂820个,占检测总数的83.6%,质量合格的769个,合格率93.8%;混剂161个,占检测总数的16.4%,质量合格的144个,合格率89.4%。
2.杀菌剂产品质量好于除草剂和杀虫剂产品。在检测的981个农药样品中,杀虫剂437个,占检测总数的44.5%,质量合格的401个,合格率91.8%;杀菌剂301个,占检测总数的30.7%,质量合格的291个,合格率96.7%;除草剂236个,占检测总数的24.1%,质量合格的215个,合格率91.1%;其他7个,合格6个,合格率85.7%。
3.大豆和水稻用药产品质量高于其他作物用药。大豆、水稻、棉花、小麦、蔬菜、果树、茶树、玉米用药合格率分别是100%、96.4%、93.1%、92.6%、92.4%、92.1%、91.4%和89.7%。
(三)质量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测情况来看,质量不合格产品存在以下三种主要问题:
1.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标明的有效成分(或其中一种有效成分)未检出的产品有17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25.0%。未检出的农药有效成分为:高效氯氰菊酯、异丙威、联苯菊酯、多菌灵、马拉硫磷、阿维菌素、辛硫磷、毒死蜱、敌敌畏、三唑磷、哒螨灵和草甘膦异丙胺盐等。
2.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产品中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的有18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26.5%。其中,添加高、剧毒农药的有4个,占22.2%;添加菊酯类农药的有2个,占11.1%;检出限制使用农药成分(硫丹)的3个,占16.7%。
3.有效成分含量不足。产品中含有标明的有效成分,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有43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63.2%。其中,一种或总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含量50%的产品有20个,占有效成分含量不足产品的46.5%。
二、农药产品标签抽查情况
(一)标签抽查结果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查农药产品标签993个,合格标签878个,合格率为88.4%,比2013年农药监督抽查总体合格率(75.9%)提高了12.5个百分点。不合格标签115个,不合格率为11.6%(见附件)。
(二)不合格标签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不合格标签按违法行为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登记证过期的有37个,占不合格标签的32.2%;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和剂型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有23个,占不合格标签的20.0%;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的有36个,占不合格标签的31.3%;毒性标识不符合规定的有16个,占不合格标签的13.9%;生产日期或批号不符合规定的有4个,占不合格标签的3.5%;商标等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有51个,占不合格标签的44.3%;安全间隔期等注意事项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有28个,占不合格标签的24.3%;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标注不符合规定的有29个,占不合格标签的25.2%。
三、标称生产企业否认产品情况
本次标称生产企业否认所抽查产品由其生产的共有63个,涉及49家农药生产企业(见附件):
(一)质量不合格情况。在本次质量监督抽查的68个不合格样品中,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其产品的共有30个,涉及河南省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中天邦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赛普实业有限公司等27家标称生产企业。
(二)标签不合格情况。在本次标签监督抽查的115个不合格样品中,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其产品的共有43个,涉及河南省安阳市锐普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兰考县苏豫精细化工厂等39家标称生产企业。 (三)未对样品进行检测情况。本次监督抽查中,有5个抽取的样品,标称生产企业否认由其生产,未进行质量检测,涉及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绿海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标称生产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要查处不合格产品经营者。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68个质量不合格产品和115个标签不合格产品,各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经营者依法进行严肃查处,追查不合格产品来源,责令其认真整改,并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产品,防止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