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种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促进农业、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高产、优质、广适优良新品种的选育及更新换代,充分发挥良种在增产因素中的主导作用。

意见提出,鼓励种子企业开展育种、繁育基地、技术推广一体化经营。到2020年,培育15家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种子企业要加大研发投入,完善育种设施,提高育种水平,骨干种子企业每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6%。鼓励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并购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建立股份制研发机构,提高商业化育种能力。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扩大规模,尽快做大做强。

意见提出,改革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明晰、股权多元、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科技型种子企业。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要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与其所办的种子企业脱钩;其他科研院所要逐步实行企业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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