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公示
发表日期:2014-09-24 01:27AM 阅览次数:
滦南县柏各庄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单位申请对“柏各庄大米”等51个产品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申请材料已通过地县两级农业部门审核确认和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初审合格,并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保护条件,农业部拟准予登记,依法实施保护。现将本次拟予登记保护的5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内容予以公示(详见附表1)。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获证产品“呼伦湖秀丽白虾”(登记证书编号agi01459)、“呼伦湖鲤鱼”(登记证书编号agi01460)以及2014年第2批公示产品“呼伦湖白鱼”和“呼伦湖小白鱼”,均因登记申请人名称有误需更正。变更申请内容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规定要求,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2)。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14年10月16日前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62196098;传真:
010-62115630。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