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2015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增量项目申报指南

为组织实施好中国农业科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增量项目,推动我院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根据财政部《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农业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我院科技创新工程的整体部署,特制订2015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增量项目申报指南。

一、定位与原则

2015年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增量项目围绕院科技创新工程总体思路与重点任务,在延续支持2014年启动的协同创新专项的基础上,以“重点突出、目标导向、学科引领、择优支持”的原则,支持符合院重点学科发展方向的基础研究与关键技术研发,支持重大成果培育,支持引进人才及团队开展学科前沿研究,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加快提升院重点学科方向的原始创新能力与成果产出水平。

二、项目支持类别与方式

(一)协同创新专项类

继续支持上年立项的“C3植物的C4合成途径研究与高光效育种”、“农业生物资源深度开发与基因型重建”、“薯类作物主粮化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3个“协同创新专项”研究。

(二)促进学科发展类

围绕研究所学科领域与研究方向,针对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加快提升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需求导向,加强关键技术研发。仅限拟转企所及农业事业单位申报,项目执行期1年,年度经费不超过30万元。

继续支持主要作物增产技术模式研究与应用,加快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年度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三)重大成果培育类

支持列入院重大成果培育计划的储备性成果开展后续深入研究、生产性试验、集成配套与转化推广等,提高成果系统性和实用性,推进规范化和标准化,加速熟化完善,为确保实现我院2016-2017年国家奖培育目标奠定基础。执行期1年,年度经费不超过30万元。

(四)人才团队研究类

重点支持新引进的“千人计划”和“青年英才计划”人才及其团队开展符合院所重点学科方向的前沿创新类研究,执行期2年,2015年度经费分别不超过45万元和2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 “促进学科发展类”每个单位限报1项。按照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管理的规定,经论证评审确定立项后,拟转企所及农业事业单位需选定非营利性研究所作为经费预算单位,经费使用采取报账制。

2. 申请人应为院属各单位正式聘用科技人员,每人限申请1项。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973”、支撑计划、行业科技等项目(课题),或承担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尚未结题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

3. 2013年、2014年立项的延续项目须提交年度执行进展报告和2015年申报书。

4.“人才团队研究类”项目联系部门为人事局,其他项目联系部门为科技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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