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特色效益农业生产发展结余资金果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北农发〔2014〕240号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特色效益农业生产
发展结余资金果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
我委下达的2013年特色效益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已全部验收,因部分实施单位未完成建设任务而结余资金约180万元,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特色效益农业生产发展工作的通知》农发〔2013〕178号)和《重庆市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资金管理办法》(渝财农〔2013〕69号)要求,我委将结余资金以竞争立项方式进行重新安排,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及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及时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对象积极申报。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在本区内从事除柑橘外的特色蔬菜、特色水果生产且未享受2014年市级特色效益农业补助资金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协会)、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产品营销经纪人和良种繁育场(站)、村互助资金组织、村民委员会、农户(农户可通过村互助资金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或农民合作社申报)等新型经营主体。遭受“9.13”特大暴雨的受灾对象可优先申报。
二、申报程序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原则,按“公开、评审、筛选、公示”程序,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样本见附件1)报送区农委,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按照申报指南的规定和要求择优确定拟扶持项目,并在渝北区农业农村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
三、申报内容
项目申报内容、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等相关要求见附件2。
四、申报材料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 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及电子档,申报对象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 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项目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土地流转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3. 承诺书:承诺书样本见附件3。
4. 受灾对象需提供相关证照资料。
(二)报送截止时间
2014年9月25日 18:00前。
(三)报送方式
以纸质件和电子件方式报送区农委经济作物技术推广作站。区农委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电子邮箱:cqybfruit@163.com,联系人:刘安蓉,联系电话:86015397、15902307637,联系地址:渝北区凯歌路后街2号附4号,邮政编码401120。
附件:1. 2013年特色效益农业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 2013年特色效益农业剩余资金果蔬产业项目
申报指南
3. 2013年特色效益农业项目申报承诺书(格式)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
2014年9月18日
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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