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亩百余元赔付难覆盖农作物成本农业险全仗财政补贴

一边是政策大力护航,一边是各路资金争相进入,在热闹的中国农业保险市场背后,真实的市场需求又是什么?

近日中国保险学会发布了《中国农业保险市场需求调查报告》,这份首次覆盖全国31个省市地区的摸底调查显示,农户对自己所愿意承担的农业保险保费金额较小,有87.68%的农户愿意每年为农作物支付的最高保费在20元以下。

从2006年仅8.5亿元的农险保费,到2013年的306.7亿元,这样仅次于美国全球排名第二的成绩在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看来已是“非常不易”,但他也坦言,“还有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在逐步的凸显,比如说服务能力相对较弱,产品创新不足,经营成本较高,风险管控难度大等问题,都对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构成了挑战。”

财政补贴政策需完善

这份以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协办机构、区县政府为调查对象的报告显示,目前农业保险主要是保证生产成本,65.94%的受访农户认为农业保险赔付不足以弥补损失的50%,保障程度低成为受访者未买保险的主要原因。

此外,尽管农民的保险意识已经逐步加强,有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的需求,但保费承受力不高。“假如每亩农作物保险金额为600元,您可以承担的保费为多少?”统计结果显示,无论是种植业还是养殖业,农户可承担的保费集中在20元以内,占比均超过50%。在10元档以上,随着保费的逐渐增加,愿意承担的农户占比越小。愿意承担80元以上保费的农户不超过5%。

对于我国农险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农业部财务司司长李健华坦言其直接原因是“财政补贴政策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据统计,目前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占到农险保费的80%,在全国农业保费收入中,享受财政补贴形成的农业保费收入占比达到98%。但即便如此,“农民通过保险赔付获得的资金还不能完全覆盖农业生产的物化成本,更不用说人力成本、土地租金等方面的投入。”

据悉,目前我国各地农业保险费率不同,但一般而言,以水稻保险为例,即使不考虑人工费用,种一亩水稻的物化成本也在500元以上,而水稻保险能够赔偿的金额,一般只有200元到300元。

而据一位地方保险学会人士介绍,对当地农业保险,中央补40%,省、县两级财政拿40%,农民拿20%,因此一般农民每亩出3元保费,三大作物绝产时,保额分别为每亩水稻200元、玉米145元、大豆120元,每亩的平均保障金额赔付为150元左右,只达到直接物化成本的三分之一。

“对于这一问题,一直以来的呼声都集中在提高保额上。但提高保额就意味着增加保费,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补贴需求也势必增大,同时保险公司的风险也有所增大。”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刘新立认为。

对此报告指出,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在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按各自比例的层层补贴中,作为县市一级的财政收入有限,因此建议降低区县政府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财政压力,逐步减少或免除粮食和重要畜牧产品生产大县的县级财政补贴要求,代之以提高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贴。

事实上,不久前发布的新“国十条”已经提出将完善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的保费补贴。而业内对此的解读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将逐年提高,并且最终可能实现全额补贴。

陈文辉称,从国际上来看这是一个大的趋势,如美国最近在修改这方面的法律,虽然有一些对农业支持的预算在降低,但对于农业保险的预算却是大幅度提高。

“下一步我们还想争取和保监会联合下发一个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李健华透露,农业部财务司拟增设农业补贴与金融处,以配合财政部、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开展金融保险支农重大问题的研究,支持政策协调落实等工作。

创新农险产品

尽管农险保障不足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也有一个令人鼓舞的调查结论:农业产业化为农险需求带来增长机会。

报告显示,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政策逐步落实,土地流转将促进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主等新群体的形成,农业产业化将逐步成熟。而相对于一般农户来说,租种土地的农户对农业保险有迫切的需求和较高的支付意愿。如受访的农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就希望财政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提高保额,他们愿意缴纳需要多缴的保费。

不过,这些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在关注自然灾害所带来损失的同时,更关注价格波动所带来的影响。因此报告在建议中提道,创新产品是业务发展的动力所在,包括加强价格指数保险创新、天气指数保险创新、开发针对龙头企业和农民的一揽子组合保险产品等。

“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对它的威胁更大,这个时候我们的价格指数可能就显得更加重要了。”陈文辉表示。

在刘新立看来,对于保障偏低的问题,产品创新也可以发挥一定作用。“传统农业保险的费用中包括很多成本,除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之外,复杂的理赔不仅占用了很大比例,也是众多保险公司望而却步的一个因素。农业保险承保风险一旦发生,勘灾定损的工作量非常大。如果能够将这些成本通过产品创新降低下来,在保费不变的条件下,保额就有望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报告还建议,为强化对农业保险的监管,可以借鉴美国在应对农业保险欺诈风险中的做法,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成立类似“风险管理局”的专门农业保险监管机构,并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来约束其职责。

据中国保险行业学会会长姚庆海介绍,农业保险与普通商业保险不同,涉及到财政部、农业部、保监会等多个部门,目前的农业保险监管是由保监会下设的一个处来具体负责。

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也认为,对于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未来我国的着眼点首先就是要统筹和整合农业保险的监管职能,成立一家超越部门利益的全国性农业保险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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