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种业实行事企分开

2015年年底前,黑龙江省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将与其所办的种子企业脱钩,实现人、财、物彻底分开,在种业领域实行事企分开,加快全省种业发展。

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强调,到期未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分开的种子企业,财政、发改、农业等部门不得安排项目和资金支持。

意见还要求,经认定主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院所要加快转制为企业,改革后育种科研人员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工作年限视同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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