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仅摘小麦部分)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
总 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品种审定的术语与定义、内容与依据、审定指标和评判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品种审定。
2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品种 variety
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并经过改良,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
2.2 对照品种control variety
对照品种是同一生态类型区同期生产上推广应用的已审定品种,具备良好的代表性。
2.3 特征特性 character
品种的植物学特征和生物学特性,包括基本特征特性、生育期、主要农艺性状等。
2.4 丰产性yield ability
品种的产量表现,以品种在试验中比对照品种增产的百分率及差异显著性表示。
当区域试验对照品种产量低于所有品种产量平均值时,应逐点采用相应点的参试品种(含对照)平均值进行产量比较。
2.5 稳产性 yield stability
品种产量的稳定性,即品种在地点间和年际间试验中相对于对照品种产量的变化程度。以品种在试验中比对照品种增产点次占汇总试验点总数的比例进行评价。
2.6 适应性 adaptability
品种对环境的综合适应能力,以品种在试验中比对照品种增产试验点的比例进行评价。
2.7 抗逆性 stress resistance
品种对生物和非生物逆境的抵御或忍耐能力,包括抗病性、抗虫性、抗旱性、抗寒性、抗倒性等。
2.8 品质 quality
品种的营养品质、商品品质以及与加工品质有关的性状。
2.9 生育期 maturity
品种从出苗到成熟的时间。
2.10 特异性 distinctness
申请审定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已受理或审定通过的品种。
2.11 一致性 uniformity
申请审定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
2.12 稳定性 stability
申请审定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
3 内容与依据
3.1 审定内容
品种的特征特性、生育期、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品质、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等。
3.2 审定依据
3.2.1 特征特性、生育期
以区域试验、生产试验调查记载结果和DUS测试结果为主要依据,并参考申请审定时提供的材料。
3.2.2 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
以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结果为主要依据。
3.2.3 抗逆性、品质
以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机构的鉴定、检测结果为主要依据。
3.2.4 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
以DUS测试结果和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机构DNA指纹鉴定结果为主要依据。
3.2.5 品种田间试验表现
申请审定品种在区域试验、生产试验、DUS测试田间表现,包括田间抗逆性、一致性、特征特性等。
4评判规则
4.1 符合审定标准,且经品种审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法定票数的品种通过初审。
4.2 特殊类型品种,由各专业委员会参照本标准进行初审。
4.3 品种审定委员会认为有重大缺陷的品种不予审定。
5 其他
5.1 根据主要农作物生产、育种、种业发展变化等实际情况,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可适时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5.2 本标准由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5.3 本标准自2014年8月28日起实施。
小麦品种主要指标
1中筋品种
1.1丰产性、稳产性
1.1.1常规小麦
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3.0%,且每年增产≥2.5%;生产试验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0.0%。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0%。
1.1.2杂交小麦
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对照品种增产≥10.0%,且每年增产≥8.0%;生产试验比常规对照品种增产≥8.0%。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0%。
1.2抗病性
长江上游冬麦区高感条锈病、长江中下游冬麦区高感赤霉病、东北春麦早熟区高感秆锈病、东北春麦晚熟区中感和高感秆锈病的品种,不予审定。
黄淮冬麦区南片冬性水地品种、黄淮冬麦区南片春性水地品种、黄淮冬麦区北片水地品种、北部春麦区品种、西北春麦区水地品种,对鉴定病害均高感的,不予审定。
1.3抗寒性
冬小麦抗寒性鉴定,越冬死茎率>25.0%且超过抗寒性鉴定对照的品种,不予审定。
1.4抗旱性
旱地品种,抗旱性鉴定等级为极弱的品种,不予审定。
1.5抗倒性
倒伏程度≥4级且倒伏面积≥40.0%的试验点超过当年汇总试验点30%的品种,不予审定。
1.6生育期
生育期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
2 强筋品种、弱筋品种
2.1丰产性、稳产性
2.1.1 常规小麦
2.1.1.1 同类型对照品种
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3.0%,且每年增产≥2.5%;生产试验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0.0%。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0%。
2.1.1.2 中筋对照品种
每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中筋对照品种增产或减产不显著;生产试验比中筋对照品种减产不超过3.0%。
每年区域试验增产及减产不显著试验点比例≥60%,生产试验增产及减产不超过3.0%试点比例≥60%。
2.1.2杂交小麦
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中筋对照品种增产≥5.0%,且每年增产≥3.0%;生产试验比常规中筋对照品种增产≥3.0%。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0%。
2.2抗病性
长江上游冬麦区高感条锈病、长江中下游冬麦区高感赤霉病、东北春麦早熟区高感秆锈病、东北春麦晚熟区中感和高感秆锈病的品种,不予审定。
黄淮冬麦区南片冬性水地品种、黄淮冬麦区南片春性水地品种、黄淮冬麦区北片水地品种、北部春麦区品种、西北春麦区水地品种,对鉴定病害均高感的,不予审定。
2.3抗寒性
冬小麦抗寒性鉴定,越冬死茎率>25.0%且超过抗寒性鉴定对照的品种,不予审定。
2.4抗旱性
旱地品种,抗旱性鉴定等级为极弱的品种,不予审定。
2.5抗倒性
倒伏程度≥4级且倒伏面积≥40.0%的试验点超过当年汇总试验点30%的品种,不予审定。
2.6生育期
生育期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
附录A:小麦品种类型
A.1强筋品种
籽粒容重≥770克/升、籽粒蛋白质含量(干基)≥14.0%或面粉湿面筋含量(14.0%水分基)≥30.0%、面团稳定时间≥8.0分钟,且每年不低于7.0分钟。
A.2中筋品种
籽粒容重≥770克/升、籽粒蛋白质含量(干基)≥12.5%或面粉湿面筋含量(14.0%水分基)≥26.0%、面团稳定时间≥3.0分钟。
A.3弱筋品种
籽粒容重≥770克/升、籽粒蛋白质含量(干基)<12.5%或面粉湿面筋含量(14.0%水分基)<26.0%、每年面团稳定时间<3.0分钟。
以上各类品种指标以两年区域试验品质检测结果平均值为准。不属以上三种类型的,归入中筋品种类型。
附录B:小麦抗逆性鉴定项目
B.1长江上游麦区冬麦品种
条锈病、白粉病、赤霉病和叶锈病。
B.2长江中下游麦区冬麦品种
条锈病、叶锈病、赤霉病、白粉病和纹枯病。
B.3黄淮冬麦区南片冬性水地品种、春性水地品种
条锈病、叶锈病、赤霉病、白粉病和纹枯病。
B.4黄淮冬麦区北片水地品种
条锈病、叶锈病、赤霉病、白粉病和纹枯病,抗寒性。
B.5黄淮冬麦区旱肥地品种、旱薄地品种
条锈病、叶锈病、白粉病和黄矮病,抗旱性,抗寒性。
B.6北部冬麦区水地品种
白粉病、条锈病和叶锈病,抗寒性。
B.7北部冬麦区旱地品种
白粉病、条锈病、叶锈病和黄矮病,抗旱性,抗寒性。
B.8北部春麦区品种
叶锈病、秆锈病和白粉病。
B.9东北春麦区早熟品种
秆锈病、叶锈病和白粉病。
B.10东北春麦区晚熟品种
叶锈病、秆锈病、白粉病、赤霉病和根腐病。
B.11西北春麦区水地品种
条锈病、叶锈病、白粉病、黄矮病。
B.12西北春麦区旱地品种
条锈病、叶锈病、白粉病、黄矮病,抗旱性。
以上内容有些地方看似矛盾,但原文如此,请各位老师自己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