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立品种审定等事项申请统一接收平台通知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建立我省农作物品种审定等事项申请统一接收平台的通知
浙种〔2014〕5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农作物品种区试和审定工作,推进试验和审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工作绩效,决定建立我省农作物新品种各项申请统一接收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接受范围
1.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审定申请;
2.自行组织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方案报备;
3.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现场考察审查预申请;
4.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引种生产试验申请;
5.主要农作物品种的不育系鉴定申请。
二、申请材料格式和时间要求
1.主要农作物品种的试验申请需填写《浙江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2014新版)》,具体内容和时间要求详见附件1。
2.自行组织试验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方案报备需填写《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方案报备表》,具体内容和时间要求详见附件2。
3.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现场考察审查预申请需填写《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现场考察审查预申请表》,具体内容和时间要求详见附件3。
4.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引种生产试验申请需填写《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引种品种省生产试验申请表》,具体内容和时间要求详见附件4。
5.主要农作物品种的不育系鉴定申请需填写《浙江省不育系鉴定预申请表》,具体内容和时间要求详见附件5。
三、申请材料报送方式:
1.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报送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
2.纸质申请材料和电子版统一邮寄或通过农民信箱发送给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品管科李燕(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0571-86757079)。如无农民信箱则发到邮箱:zjpg86757073@163.com。
四、受理情况查询方式:
平台接收后,省品审办将按有关规定和流程确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列入品审办工作计划,其简要信息将在浙江种业信息网品种管理栏目中告示(告示表格见附件6)。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4年8月27日
抄送:厅办公室,陈利江副厅长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4年8月29日印发
附件1 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2014新版)
作 物 |
品种名称 |
组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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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本组合 |
是否转基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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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审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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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选育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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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申请/引进单位 |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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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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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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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育经过(含亲本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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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品、预试或多点试验等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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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性、品质及转基因检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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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培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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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选育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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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超过一页请正反打印。
一、填报须知
1、申请参加省区试及预备试验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者)均须如实填写此表。此表可在浙江种业信息网下载(www.zjseed.cn)或来电来函索取。
2、受理日期以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书面形式送达(同时发送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退回申报者,待修改或补充完整后再予受理,申请受理时间超过截止日期不再受理。参试品种种子提供时间以种子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具体要求见下:
作 物 |
申请截止日期 |
种子提供截止日期 |
早籼稻 |
1月31日 |
3月1日 |
晚稻/中稻 |
2月20日 |
4月10日 |
春玉米 |
1月31日 |
2月25日 |
春大豆 |
1月31日 |
2月25日 |
棉花 |
1月31日 |
3月10日 |
西瓜 |
11月25日 |
12月20日 |
油菜 |
8月5日 |
8月31日 |
小麦 |
10月5日 |
10月30日 |
二、申请表个别栏目填写说明
1.作物:按农作物分类填写,如水稻、西瓜、玉米、大豆、棉花、油菜、小麦等。
2.品种名称:申请参试品种必须要有规范的品种名称。具体参考以下文件:《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农业部令2012年第2号)或《关于规范浙江省稻参试区试品种命名的通知》(浙种〔2008〕08号)。
3.组别:请选择填入早籼稻、单季晚粳稻、双季晚粳稻、单季杂交籼稻(中籼)、双季杂交籼稻(晚籼)、单季杂交晚粳稻、单季籼粳杂交稻、甜玉米、糯玉米、设施西瓜、露地西瓜、春大豆、秋大豆等,如申请参加预备试验则组别后加上预备试验,如:单季杂交籼稻预备试验。
4.品种审定情况:填写该品种通过审定的省份、审定年份、审定编号,如未通过审定则填写“未通过审定”。
5.选育经过:根据该品种的选育过程与系谱如实填写,杂交品种需说明其亲本(如不育系、恢复系、自交系)的来源、选育方法和经过(亲本配置、定型时间与地点、主要特征特性等),常规品种需说明其亲本来源与选育经过(亲本配置、定型时间与地点、主要特征特性等)。
6.联品、预试或多点试验等结果:需填写该品种已参加的试验名称、试验年份、地点、对照品种、产量情况以及主要特征特性数据。
7.抗性、品质及转基因检测情况:介绍该品种的病虫害抗性、品质及转基因检测(附检测报告)情况,若有正规抗性鉴定、米质分析数据等材料请附上(省“8812”及“9410”推荐的品种则不必附上鉴定材料),申请筛选试验的品种可不提供分析材料。
8.栽培注意事项:简单介绍该品种的主要栽培技术要点,特别是栽培注意事项。
9.品种选育单位意见:必须为品种选育单位盖章确认,申请单位盖章无效。如申请单位与选育单位不是同一家,要求出具选育单位委托书,注明:同意**品种委托**单位申请参加浙江省品种试验;如申请单位与选育单位为同一家,建议写:同意申请参加浙江省品种试验。
10.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品管科,邮编:310020。
11.联系人:李燕,0571-86757079,农民信箱或邮箱:zjpg86757073@163.com。
12.纸质申请表一式一份。电子版文档名称统一改为:浙江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某某单位/某某人/某某品种。
附件2 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方案报备表
作物类型 |
类型填写熟性等信息,以方便跟其他单位品种合并试验 |
品种名称及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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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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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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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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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播种及收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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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来源 |
简要说明品种的来源及当地类似品种。 |
试点安排情况 |
填写:试验点具体地点、重复、试验年份等。 |
拟定对照品种 |
对照品种应选择已大面积推广并与申请品种熟性、品质类似的品种。 |
拟定试验记载内容及特征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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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组参试品种 |
要求试验安排3个以上品种同时参试以增加试验准确性。 |
拟定品质检测单位及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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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抗性鉴定单位及鉴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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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
本品种知识产权明晰,归属本单位所有,拟申请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现对该品种的试验方案进行报备申请。 单位负责人: 申请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省非主要农作物品审办意见 |
注:具体参考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通知浙农政发〔2009〕4号’和‘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等规定’第一条。
附件3 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现场考察审查预申请表
作 物 |
品种名称 |
(曾用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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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来源 |
是否转基因 |
(申报审定前须提交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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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选育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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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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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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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来源和选育经过(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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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外推广种植与效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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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多点试验结果(简述): 1、已试验年份/地点: 2、产量/经济效益/品质/抗性等情况: 3、主要优缺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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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考察时间和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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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选育(申报)单位意见: 本品种知识产权明晰,归属本单位所有,现申请浙江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安排。 单位负责人: 选育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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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非主要农作物品审办意见: |
注:此表一式一份,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2月底。
附件4 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引种品种省生产试验申请表
申请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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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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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类别 |
品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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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育单位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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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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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省份 |
审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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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引种 试验时间 |
已试种生产 周期或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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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种试种情况和品种表现(包括品种农艺和经济性状、品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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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适宜种 植区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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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种单位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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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产试验主持单位意见 |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
注:1、本表一式二份,省种子管理总站、申请单位各留存一份。2、同时需提供:引种品种介绍;该品种多点试种总结;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审定品种的农业厅公告(复印件);水稻品种省外引种委托书。
附件5 浙江省不育系鉴定预申请表
不育系名称 |
原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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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育系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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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本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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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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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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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成人员 |
≤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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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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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种及抽穗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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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现场地点与拟鉴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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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育单 位意见 |
本不育系 知识产权明晰,归属本单位所有,现申请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鉴定。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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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主要农作物品审办意见 |
注:1、申请截止日期为7月底;2、有关其他要求详见文件《关于开展水稻不育系考察鉴定工作的通知》〔浙品审办字〔2008〕2号〕。
附件6 浙江省农作物新品种有关申请受理公告表
申请内容 |
申请组别或品种类型 |
品种名称 |
亲本组合(来源) |
申请/选育单位 |
拟鉴定(播种、考察)时间 |
受理情况 |
1.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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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试验方案报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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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现场考察审查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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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引种申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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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农作物品种的不育系鉴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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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将会定期更新至申请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