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出台政策激励农户大力发展生态养殖业

一是品种改良。对原种猪场、种公猪站和60头以上的祖代猪场,按淘汰更新的种猪比例分别以2000元/头、1500元/头标准予以补贴。二是规模发展。对常年存栏3000羽以上土鸡、100头以上肉牛、1000只以上山羊、500只以上母兔的科技示范场及黑猪养殖基地按5万元/场给予补贴。三是疫病防控。对祖代种猪场、规模场,按50元/头标准给予防疫补贴;对饲养土蛋鸡50羽以上的养殖户,按防疫物资实际价格的70%给予补助。四是生态养殖。按6万元/场标准补贴安装粪污综合处理系统的规模养殖场,对开展生态循环养殖的规模场,按管网工程造价70%的标准给予补助。五是产业激励。按出栏商品猪0.7元/头,对乡镇街道给予产业发展工作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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