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进粮食行政执法重心下移
发表日期:2014-09-06 02:25AM 阅览次数: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粮食局出台了《加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指导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行政执法体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水平。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粮食部门职责分工,重点突出县(市、区)级粮食部门在执法工作中的责任主体地位,落实“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省级粮食部门负责对全省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的督查和督办等;市州级粮食部门负责辖区内各县(市、区)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县(市、区)级粮食部门负责各类专项检查、案件查办的具体组织实施,是粮食执法工作的重心。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与粮食流通发展相适应,统一、规范、高效的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实现机构合法化、人员专业化、手段现代化,努力建成一支业务精通、装备良好的粮食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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