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4年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情况通报
发表日期:2014-09-05 03:27AM 阅览次数:
关于2014年夏季种子生产基地巡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地)、县(区、市)种子管理处、站:
为落实《全省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种子市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制种基地无证生产、品种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2014年8月1日-8月8日,我局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鸡西等地境内的杂交玉米制种田进行了田间质量抽查和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玉米杂交种生产情况
本次全省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共抽查了25家制种企业,35块杂交玉米制种田,被抽检品种总计33个,受检面积641.9公顷,代表面积2636.6公顷,受检面积占制种面积的24%。
(二)质量抽查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本次巡查是以玉米种子生产田田间质量检查为主要内容,对种子生产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生产条件、种子生产田情况、种子生产档案、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以林口、宁安、依兰、依安等国家杂交玉米制种基地为重点,对种子生产企业的杂交玉米制种田开展随机抽查,特别是2013年农业部、省农委监督抽查通报标明质量不合格企业和被投诉举报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
二、检查结果
(一)田间质量控制比较突出的企业。通过此次巡查行动,制种田各项指标全部符合要求的企业有22家,田间质量控制比较突出的有黑龙江绿丰种业有限公司、黑龙江鹏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亲本来源、隔离区设置、田间管理到制种田的去杂抽雄,都能够严格执行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二)田间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制种田不符合种子生产技术规程要求的企业有3家,为黑龙江省风调雨顺种业有限公司,在齐齐哈尔市依安县生产的“垦单9号”玉米种子,生产面积1000亩,因错期播种,使父本田间植株性状表现不一致;黑龙江春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牡丹江市林口县生产的“龙单22”玉米种子,生产面积600亩,父本杂株率超标;黑龙江双禾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牡丹江市林口县生产的“长种玉2号”玉米种子,生产面积1300亩,母本杂株率超标。
三、存在问题
(一)涉嫌套取生产许可证。检查发现“双悦1”等品种尽管办理了种子生产许可证,但检查组却没能看到制种田。
(二)田间管理有待加强。个别制种田去杂不彻底,依然存在父、母本杂株超标;拔除的母本雄穗随地乱扔,不能及时掩埋或掩埋方式不正确;个别地块的隔离条件不符合要求等;
(三)田间生产档案填写不规范。个别企业田间生产档案记载内容不全面、不及时,不能全面反映田间管理的真实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种子生产管理的意见
(一)对不符合要求制种田的处理意见
1.黑龙江省风调雨顺种业有限公司,责令该企业在依安县生产的“垦单9”玉米种子在收获的同时分批次封存样品,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或到海南进行品种纯度鉴定确认该批种子合格并将检验报告或田间鉴定意见报齐齐哈尔市种子管理处备案后可做商品种子销售。
2.黑龙江春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责令该企业在林口县生产的“龙单22”玉米种子在收获的同时分批次封存样品,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或到海南进行品种纯度鉴定确认该批种子合格并将检验报告或田间鉴定意见报牡丹江市种子管理处备案后可做商品种子销售。
3.黑龙江双禾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责令该企业对位于林口县的“长种玉2号”玉米种子生产田限期整改砍杂,整改完成后由牡丹江市种子管理处进行复检。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切实提高强化种子质量监管重要性的认识,从源头上研究保障种子质量的有效措施。种子生产企业要提高质量意识,健全完善质量控制制度,严格亲本管理,切实提高种子质量。
2.针对问题、深入整改。各制种基地种子管理机构要继续对辖区内种子生产田进行巡查,对不符合要求、有问题的种子生产田和生产企业进一步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整改,严防不合格种子流入市场。
3.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种子生产行为。一是对生产不合格种子的违法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二是严查私繁滥制、套购抢购等违法行为。市(地)、县种子管理机构要建立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附件: 2014年种子生产基地巡查不符合要求的制种田汇总表.xls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
2014年8月29日 (黑龙江种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