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开始申报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通知

上海市关于做好《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农机[2014]29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为做好本市《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农办机〔2014〕2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的申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送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产品型号分别装订成册,每种型号产品装订一册,不得另有其他材料,不得将多个产品的材料合订成册。所有材料均采用A4纸,字迹清晰、容易辨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4年09月30日之前以EMS等方式报送(时间以当地邮局签收日为准)。

申报材料接收单位:上海市农机化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鼓浪路2号1楼101室,邮编:201601、联系人:王学云,联系电话:67655945)

申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刘利光 联系电话:23113018。

上海市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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