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加强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收贮监管通知
四川省种子站关于加强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收贮监管工作的通知
川农业种站函〔2014〕49号
各市(州)种子站及各水稻、玉米制种基地县种子站:
目前,我省杂交水稻制种收获已进尾声,正进入收储入库阶段,杂交玉米制种也陆续进入收获期,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为确保今年种子生产数量和质量安全,现就加强种子收贮监管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充分协调农业行政有关部门,切实加强“两杂”种子收贮工作的监督管理,深入制种基地和种子企业了解、督查,要对本地区每一个制种企业、每一片制种区域、每一个生产品种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要严格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任务到人,务必做好种子收贮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我省“两杂”种子收贮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监管措施,确保收贮正常有序
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与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维护正常收贮秩序,严厉打击到他人种子生产基地套购、抢购种子的违法行为。严格要求企业对符合质量标准的种子,做到“全产全收”,不得“压级压价”,切实保障制种农户利益。
三、加强质量督查,保障生产用种质量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强种子质量监督管理,严格分品种、按批次抽查、检测,严把两杂种子的发芽、水分和纯度关,重视品种真实性核查,严防假冒伪劣种子流入市场。
四、强化协调引导,合理确定收购价格
种子收购价格事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等各方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收贮秩序的正常开展。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各种子生产利益相关的组织、企业及个人严格遵守制种合同,合理确定“两杂”种子收购价格。对发生的分歧要及时组织协调,协商解决。
五、加强督促协调,确保及时足额兑付种款
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及时督促、协调种子生产企业严格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兑付种款,不得打白条和以任何理由拖欠制种农户种款。对于不遵守合同、不讲诚信的企业,要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川省种子站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