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加强市县粮食流通工作政策措施
【导语·中国大田网】为了加强和促进市县级粮食流通管理工作,支持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和落实各项粮食工作政策措施,最近,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粮食流通工作的意见》,督促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为了加强和促进市县级粮食流通管理工作,支持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和落实各项粮食工作政策措施,最近,自治区粮食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粮食流通工作的意见》。
一是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管理工作。从强化粮食行政管理职责,提高粮食流通管理水平,保持本地区粮食供求总量和品种结构基本平衡;加快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粮食供需平衡和市场预警机制,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做好“危仓老库” 修复工作,提升粮食收储能力;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程,指导农村科学储粮,推进粮食产后减损;引导粮食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粮食产业化进程,推进粮食产业发展;强化粮食流通管理基础工作,构筑全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维护本地区粮食流通市场秩序;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增强企业发展实力等七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市县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粮食流通政策措施。自治区粮食局每年从政府安排的粮食宏观调控资金中,统筹安排支持市、县(区)粮食仓储、物流、应急、质检等基础设施建设;从自治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各市、县确定的“粮安工程”重点项目予以扶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国有粮食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支持国有粮食企业“退城进郊”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给企业等政策。
三是建立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机制。自治区粮食局将逐级建立粮食流通工作绩效考核机制,重点对粮食宏观调控、应急体系建设、粮食流通设施建设、产业化发展以及粮食市场监管等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督促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