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全文

发改农经[201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局):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前言

蔬菜是城乡居民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农产品(11.69,0.11,0.95%),保障蔬菜供给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蔬菜产业发展迅速,在保障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必须看到,蔬菜产业发展还存在市场价格波动大、产品质量不稳定等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蔬菜产业发展,2010年国务院出台三个文件,对加强蔬菜生产流通、保障市场供应等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同时要求制定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会同商务部、水利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统计局等部门及部分省(市、区)组成了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蔬菜产业发展成就和经验,梳理和探寻了蔬菜产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了未来十年对蔬菜产业发展的需求,研究提出了对策措施,并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目的是引导各种要素向优势区域集聚,促进生产流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信息监测体系建设,引导生产和流通;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提高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抑制市场和价格波动。为此,《规划》在分析蔬菜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明确了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对大中城市提高蔬菜供应保障能力提出了要求;划定了产业优势区域,选定了产业发展重点县580个;提出了生产、流通及质量安全体系发展重点,并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规划》与《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国办发【2009】47号)、《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等作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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